『中國人素質低不適合民主』和『中國人素質不低』兩種觀點,曾有過激烈的交鋒。其中的核心是素質與民主的關系。
我理解,『民主』概念至少有三層含義:一是『民主制度』,二是『民主權利』,三是『民主思想』。這裡面,民主權利是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終極目標,後兩者是為追求、落實、保障民主權利而存在的。人們追求民主,張揚民主思想,主張民主制度,說到底是為爭取應有的權利。而這種權利和某人、某群人的素質,絕不能掛起鉤來。素質高有這種權利,素質低仍然有這種權利。素質高的家長,不能剝奪素質低的兒女的自由戀愛、婚姻自主的權利。政治家不能剝奪國民民主權利而集權於一身,也同此理。
民主權利拒絕『按素質享權』,不承認有檢驗、認證民主權利的裁判。素質低的人,即使沒有民主思想,無法對民主事業作出貢獻,但他的民主權利一點兒都不能少。他有沒有、缺不缺民主權利,倒是檢驗民主制度和民主思想的尺度。
民主權利面前人人平等。民主權利不分先後,教授和文盲同享之。實行民主制度對於提高國民素質是根本途徑,但民主制度更大、更重要的功用,還在於使具有高低不同素質的國民,共享民主權利。
上海豆香園剛剛安裝好的城雕『豆凳』
第二天一個『鋼豆』不翼而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