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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法律增加了不少新內容。尤其令人矚目的是,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了政府對義務教育的首要責任,對於我國義務教育的長遠發展意義十分重大。作爲相關政策的制定者、執行者,各級黨政幹部都應當重新學習這部法律。
新實施的義務教育法,是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修訂的,不少新規定極富時代特色,“剛性”特點突出,如: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明確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政府在確保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這一問題上負首要責任;將“實施素質教育”寫入法律;將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爲方向性要求確定下來,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等等。這些新內容既體現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現階段的特點,又體現了今後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對義務教育事業的必然要求,具有鮮明的趨勢性、方向性。
可以說,無論從各項具體任務,還是法律責任上,新義務教育法都着重強調了政府的“首要責任”。如果政府及其相關責任人不依法履行義務教育職責,將承擔法律責任。這對各級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是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重新學習這部法律,深刻認識貫徹好這部法律對國家未來發展的重大意義,對於各級黨政幹部更好地依法行政十分必要。以往各地義務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大多與地方政府對義務教育工作的法定義務性質認識不清、重視不夠密切相關。
義務教育是各類教育和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工程,它的質量高低不僅事關億萬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更關乎中華民族的前途和未來。各級黨政幹部要通過學習新義務教育法,牢固樹立教育優先、“以‘學生’爲本”、依法治教的教育理念,並通過自身依法履職爲法律的施行作出表率,帶動整個社會形成重視義務教育、支持義務教育、自覺依法履行義務教育責任的良好氛圍,爲法律的順利實施、爲義務教育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8月2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辦好讓人民羣衆滿意的教育。各級黨政幹部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全面理解新義務教育法實施的重大意義,認真學習法律的各項規定,推動法律的順利實施,在“辦好讓人民羣衆滿意的教育”中體現政府的首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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