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追找“極品男”有口難辯真與假
我受如此侮辱傷害誰負責
“我受到如此侮辱和傷害誰來負責?我該向誰討公道?”
今天上午,王奔(化名)終於來到中國人民大學保衛科正式報案。暑期一直在校擺攤勤工儉學的他,近些天已沒了打工的心情,因爲網上轉貼到學校BBS上關於他的一系列帖子,他的精神已到了崩潰邊緣。他說這些帖子“已嚴重貶損了我的人格、影響了我的生活,對我的精神也造成了巨大傷害。”
王奔要求“這一‘惡搞’和謠言的始作俑者要向我公開道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並要求追究相關網站的責任。
下午,王奔又聯繫了院系的有關領導,鄭重希望通過黨團組織來解決此事,儘快刪除侵犯其權益的帖子,還網絡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也許轉帖者和一些罵我的跟帖者可能出於好奇並沒有惡意,但客觀上讓我受到了傷害”,王奔並不希望這件事波及到更多的人,“我希望能通過組織在學校解決,只要轉帖人道歉我並不打算深究”。
一個帖子引發的網上爭論和追查
8月23日,一篇名爲“我也碰到JP男了”(作者注:JP,網絡用語,是“極品”的拼音縮寫,意爲世上少有,含貶義。)的轉帖文章佔據了中國人民大學BBS“十大熱點話題”頭條。轉帖人是一個叫yyp0208的網友。此文繪聲繪色地描寫了火車上遇到人大研究生王奔與鄰座女生搭訕的種種不堪情形。該帖洋洋灑灑近萬字,其中多次描述了王奔的個人細節與特徵,還不時穿插大段評論,伴有侮辱性的語言。
尚處在暑期中冷冷清清的大學BBS一時間熱鬧起來。由於實行實名制,所以有權跟帖的都是人大本校的學生。不少人認爲王奔的行爲“猥瑣”、“丟人”、“糟蹋學校名聲”,也有人認爲此事事實未明,不可妄下結論。
8月24日,論壇上出現一篇“王奔同學出名了”的帖子,追查真實人名的跟帖不斷,有人運用搜索引擎對王奔作搜索,還有人試圖找出王奔的照片來,最後逐步鎖定了真實的“王奔”,指責其“敗壞學校名聲”、“道德水平低下”的帖子也多了起來。
但還是有不少人懷疑轉帖的真實性。8月25日,一個註冊賬號爲“astera”的網友發表了“我認爲這篇文章的原作者涉嫌誹謗罪”的帖子,分析了帖子中的疑點,認爲該文近萬字,描寫詳細,刻意而爲的可能性較大,有散佈謠言的嫌疑,並支持王奔用司法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
26日,註冊賬號叫“xunren”的一個網友發表了“法學博士免費代理王奔追討公道”、“轉帖者可能會被作爲共同侵權人而受到法律追究”等三個帖子。這個自稱是人大法學博士的網友認爲該文已經侵犯了王奔的隱私權、名譽權,如果事實不屬實的話則涉嫌誹謗,指責不問青紅皁白幫腔謾罵者蔑視法律,缺乏人文關懷。
“我的心真的傷透了”
就在網上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位於風暴中心的王奔對此事還一無所知。
沒有電腦的王奔並不經常登錄BBS,在校園裏擺攤勤工儉學的他只是覺得有的顧客看他的眼神有些異樣,還有一些人不買東西專門跑來看他。心中的疑團終於在一個同學的玩笑中解開,“王奔,你現在可是大名人了。”
用同學的電腦哆哆嗦嗦地打開了網頁,震驚、憤怒一起涌上了心頭,“我的腦子刷地一下全空了,懵了。”
生平第一次看到這麼多辱罵自己的語言,王奔在電腦前坐了4個小時沒動,拿鼠標的手都麻木了,手心裏全是汗水。他的第一感覺是“完了,天都塌了”,以後還怎麼在老師、同學面前擡頭啊?
王奔告訴筆者,這事已經成了他的一塊“心病”,吃不下飯,睡不好覺,這個平時爲人熱情的小夥子現在見人就想低頭躲開。王奔最擔心的是有一些惡意評論跟帖。他說,同校一些同學的辱罵性語言讓自己難以置信,未經查實的事實竟有這麼多人相信,並毫不顧忌當事人的感受隨意評論。
“我當時的確是在火車上,身邊的確也有個女生,但文中的事實是扭曲的,絕大部分根本是無中生有,我可以用人格來擔保。”
王奔回憶,在火車上曾經把飲料不小心灑在一男子身上,並與其發生了爭執,這名男子當時就說了一些威脅的話。“我懷疑這可能是整個事件的源頭。”他坦言自己性格直爽,辦事容易得罪人。但查找原帖來源,他發現已經過了幾次編輯:“就像一拳打到一團棉花上,不知道該向誰討說法。”
我是受害者,我不想息事寧人
在衆多同學及熱心網友的支持下,原本想息事寧人的王奔決定爲自己討個公道:“我就是想告訴一些盲目的人不要不經過思考就對人口誅筆伐,也想鼓勵其他受害者拿出勇氣來。”
面臨畢業的王奔還擔心另一個問題,這件事如果不澄清,將會直接影響就業,“現在我已經是入黨積極分子,老師同學都知道了這件事,對我入黨的民主評議肯定是有影響的。”
人大法學院雙學士孫蘇認爲,拋開事實真僞暫且不論,單是文中把個人姓名和院校等隱私公佈於衆,就已經侵犯了個人名譽權。
網友“astera”的現實身份是人大國際法學專業2005級博士朱明江,他第一個發表對發帖人和轉帖人的質疑。在接受筆者採訪時說:如果我們從邏輯的角度來說,最嚴重的情況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一步步退,也可以說是民事侵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著名侵權法專家楊立新接受採訪時說:這類批評性的文章有時會有過多的激烈言辭和惡搞的成分,因此就有一個界限問題。如果是正常批評,儘管言辭激烈,也是正當的,並不夠成權利侵害;但如果出於惡意誹謗、侮辱他人,則構成侵權。具體到這件事情,如果碰到一個行爲不檢點的人,進行批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批評他人,不能泄露他人隱私。如果私下調查,並將調查的隱私情況公之於衆,就構成侵害隱私權的侵權責任。如果不是事實,而是虛構的事實,則構成侵權,侵害的是名譽權。
對轉帖者和BBS論壇,楊立新認爲,轉帖者也構成了侵權,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鮮有處理。網站應當擔負監管責任,發現侵權的帖子就應當刪除,受害者在提出侵權問題後,網站拒不刪除,應當承擔不作爲的侵權責任。
曾經研究過網絡流言的朱明江認爲,在匿名的環境中,謠言是無處不在的。大部分網民都是抱着“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自己不分析不過濾信息是很可怕的,會一棒子把人打死,以偏概全。
令朱明江吃驚的是人大BBS論壇上的網友都是人大的本科生、研究生,他們受過嚴格的科學方法論的訓練,“思維的方式還是這麼原始,這令我很失望”。朱明江說:“這比這個事件本身更重要。”
楊立新介紹,這其實不是一個個案,今年4月沸沸揚揚的“銅須門”事件與此很類似。有人在網絡遊戲論壇發帖說自己妻子“幽月兒”與“銅須”發生一夜情,並公佈了“銅須”的QQ號碼和學校,經轉帖後,此文引起轟動,結果“銅須”遭到網友調查,真實身份被曝光。其親友與學校皆被牽涉進去。
他認爲,網絡雖然是一個虛擬的社會,但是也與現實社會密切相關,現實社會的法律,對於網絡行爲都是管用的,都是網絡社會中網民行爲的法律規範。在網絡上違反法律,同樣要追究法律責任。
他說,很多人認爲在網絡上的行爲並不要承擔責任,或者說,在網絡上,網民都是虛擬的主體,是隱身的,因此,也不怕承擔法律責任。這些想法都是不對的。每一個網民在網絡行爲中,應當文明、有禮貌。憲法有一個規定,就是任何人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侵害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網絡社會中的網民的權利安全。
他呼籲,對於網站來講,惡搞和流言,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行爲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站也應當負起責任,對網絡上發表的帖子的內容進行審查,盡到監管的責任,違法者應當承擔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夠端正網絡風氣,保障個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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