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5日出臺的涉農案件審判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強涉農案件的審判監督和涉訴信訪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據此提出3條意見:
——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的上訪人員,應當告知其繼續參加訴訟,並督促相關人民法院依法及時審判。
——對符合法定再審條件的申訴或當事人申請再審案件,要依法及時啓動再審程序。進入再審程序後,應當依法及時審結。
——上訪老戶無理纏訴的,要在當地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村民自治組織的支持、配合下,做好服判息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