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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接消費者諮詢、投訴和舉報9335件,其中提供諮詢服務8011件,受理投訴704件,受理舉報620件。本月商品類的投訴爲567件,其中手機、空調、傢俱、電視機、計算機及配套設備、電動車、鞋、電冰箱等,佔投訴總量的71%;服務類的投訴爲139件,其中電信和互聯網服務佔投訴總量的53%,全月投訴集中在CECT手機相關質量及服務和寬帶網絡服務兩大熱點。爲此,該中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手機後,應及時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電信認證網站,查詢手機的相關信息;在定製寬帶網絡服務時要把運營商的承諾、網絡技術標準、售後維修服務及退網、退費等問題事先講明,並用文字達成協議。
今年8月份受理“CECT”手機的投訴舉報高達162件。主要問題一是假冒商品多。消費者董先生8月13日購買了一部“CECT”手機,親自到北京信息產業部鑑定,對方稱《進網許可證》和手機都是假的。二是售後服務差。某消費者今年7月3日購買的CECT―V200手機,因性能故障在當月24日送修,該售後部門承諾將手機返廠維修。一個月後此機並未修復,修理期間,修理商也沒給用戶提供備用手機。後來消費者通過與廠家聯繫得知,自己送修的手機根本沒有返廠。三是不履行“三包”責任。
某消費者今年2月購買的CECT―Y809手機,先後經過4次維修仍然無法正常使用,銷售商只好給消費者在今年7月更換一部“新機”,並在發票上註明更換時間。當月28日,更換的“新機”又出現故障,消費者要求退貨。商家承認手機質量有問題,但退款需從原先那部手機購買之日計算收取折舊費。
針對目前手機市場的狀況,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提示:(一)不要盲目購買手機,千萬不要購買“水貨”手機。(二)購買手機後,應及時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電信認證網站,查詢手機的相關信息。(三)在“三包”期限內維修手機,應要求修理商如實填寫維修記錄,並保留好憑證,不要超過退換貨期限。退換手機應是銷售商的責任,不要接受修理商越位換機。(四)銷售商或售後服務部門不按國家規定承擔“三包”責任,消費者有權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本月消費者投訴寬帶網絡服務37件,主要問題是,網絡運營商在網速、穩定性和兆數等宣傳上與實際相差很大;有些用戶在使用中發現,寬帶網時常出現掉線和不能上網等現象。
針對目前網絡消費存在的問題,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提示:在定製寬帶網絡服務時,首先要了解和弄清寬帶網的技術標準及運營商所能提供的服務,應把運營商的承諾、網絡技術標準、售後維修服務及退網、退費等問題事先講明,並用文字達成協議。當網絡的技術標準和服務質量出現問題時,消費者可以用協議約束和要求對方履行約定,或以充足的證據投訴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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