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初中文化的送水工,在長時間的送水過程中,竟想出了“快速致富”的竅門:他與熟人陳某某分別偷印其所在水業公司的水票共近10萬張,售出後騙款近4萬元。日前,這名自以爲聰明的送水工及其同夥,雙雙被法院以詐騙罪判刑並罰金。
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張某某是本市某公司尖山送水站的送水工,其同夥陳某某1978年出生,男,無業。經查明,去年年初,陳某某在天津市一彩色包裝印刷公司,定製張某某所在公司水票共計25000張,並私刻該公司的圓形水票專用章。得手後,陳某某將其中的4160張水票在加蓋“公章”後賣出,共得款16600元。
去年6至7月間,陳某某在本市某大學印刷廠私印水票67000餘張,同時私刻該公司相應的水票公章,得手後賣出其中的2400張,得款14000餘元。
其間,張某某也利用送水之便,偷印該公司的正副券水票1000餘張,賣出後獲利7700元。
經審理,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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