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爲,從不問責到問責,再到以法制保障問責,靠法律和制度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爲,體現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
重慶開縣人民政府縣長陳遠輝,因對見義勇爲市民的患病求救信辦理督促檢查不及時,受到通報批評,並被責令在縣政府常務會議上作出檢查。記者近日從重慶市政府法制辦瞭解到,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制實施兩年多來,已49次啓動該制度對政府行政部門“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爲實施問責,涉及到89名官員,其中包括2名縣長。他們輕則被誡勉,重則引咎辭職。這一制度的實施,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據瞭解,重慶市2004年7月出臺的《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高官問責的政府規章。根據問責《辦法》規定,決策失誤的,依照該規定將問責行政首長。決策機關違反規定,導致政府重大決策失誤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決策承辦單位違反該規定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對相應的行政首長實施問責。《辦法》出臺的當年9月,重慶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縣長嶽中煥,就因一起造成死亡7人、37人失蹤的交通事故被問責而引咎辭職。
此後,重慶城口縣錳礦染黑了高燕河,因多次治理均收效甚微,該縣去年底決定啓動問責制重拳治理錳礦污染,使177個錳礦開採口被強行關閉,40多名非法業主被刑拘,一些官員受到相應的處理,使該縣私挖濫採得到一定遏制。而開縣人民政府因對一起見義勇爲市民的患病求救信辦理督促檢查不及時,不僅縣長陳遠輝受到通報批評,被責令在縣政府常務會議上作出檢查,同時開縣人民政府督查科、縣信訪辦、縣交通運輸公司一分公司、豐樂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人員也受到問責追究。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重慶市行政首長問責制度受到了羣衆的普遍歡迎。重慶市一家諮詢類外資企業的員工曾小姐將之稱爲“百姓制約行政官員”的辦法。她說,啓動問責程序簡單易行,公民舉報、新聞曝光、工作考覈結果以及司法機關、相關行政單位提出建議均可以使程序啓動。“以前我在一些政府部門辦事經常被踢皮球,現在則可以對部門工作態度差、服務差進行問責舉報。”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副院長王學輝說,建立責任政府正在成爲當前中國政治改革的一個新亮點。從不問責到問責,再到以法制保障問責,靠法律和制度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爲,體現了中國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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