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已下達中央投資2.2億元,用於福建、貴州、湖南、廣西、江西、四川、重慶等省區市的災後恢復重建。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8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這些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着重向基層傾斜,主要用於中小學校舍、鄉鎮衛生院、城鎮和農村飲水設施、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等方面的恢復重建。
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全國有一批特大項目建設需要安排大量投資,中央投資安排非常緊張。在研究今年投資方案中,把許多其他項目投資都按年度硬需求的1/2或1/3考慮。但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則預留相當一批投資,爲落實中央抗災救災各項部署,提供投資保障。
爲保證國家投資切實用於災區,災後恢復重建投資計劃都是直接到項目。這位負責人說,這樣可以保證項目用於災區,可以保證項目建設內容都是急需的;將盡最大努力,防止在國家安排投資的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發生問題。
目前,發展改革委正抓緊辦理浙江、廣東、遼寧、新疆、寧夏等省區的災後重建投資計劃,將於近日下達投資計劃;並請安徽、甘肅、雲南、湖北、吉林等省儘快編制上報災後重建項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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