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增強全市人民羣衆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提高城市綜合防護和應對重大災害及緊急突發事件能力,努力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利用本年度全民國防教育日進行防空防災警報試鳴。
一、警報試鳴時間:2006年9月16日9時30分至10時。
二、警報試鳴範圍:全市。
三、警報試鳴形式: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爲一個週期,時間爲3分鐘;
空襲和災情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爲一個週期,時間爲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放一長聲,時間爲3分鐘。
請全市各單位、全體市民和過往人員在警報試鳴期間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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