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南川市,李健萍拿著市法醫學會出據沒有精神病的鑒定書找醫院說理。
南川女醫師被強關精神病院127天事件有了新進展:受害人李健萍日前提起刑事自訴,指控丈夫侯某犯有虐待罪。李健萍的援助律師說,該案在同類案件中將具有標本意義。
受害人自訴丈夫虐待罪
經本報持續追蹤報道,重慶遠登律師事務所吳登其律師給予李健萍法律援助。他說,9月5日,南川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李健萍刑事自訴案。吳律師認為,其丈夫侯某在違背健康妻子的意志下,編造理由、親自參與、強制把妻子送進精神病醫院關押,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虐待行為。鑒於虐待行為持續了127天,已構成虐待罪。
吳律師說,國內類似事件很多,重慶市民張伯明、廣州千萬富翁何先生、陝西市民牟華、成都市民呂先錫、上海市民吳秀麗等,均在健康狀態下被親屬陷害,關進精神病院。上述幾個案件均進入或結束了訴訟程序,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全為標的不同的民事侵權索賠,南川市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刑事自訴開啟同類案件先河,不管該案勝不勝訴,都具有標本意義。
丈夫起訴離婚被撤銷
李健萍昨天說,9月1日,丈夫侯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可笑的是,立案地點竟在幾十公裡外的鳴玉鎮法庭。她說:『鳴玉鎮法庭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但有一法官是侯的學生。』
據吳律師介紹,因侯某涉嫌刑事犯罪,按法律『先刑後民』原則,南川市人民法院於9月7日下達裁定,對侯某起訴離婚一案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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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精神病院法院受理
吳登其律師透露,法院還受理了李健萍訴南川精神病醫院索賠6萬元一案。索賠金額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工資福利損失、往返重慶精神病鑒定費用共1萬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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