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煙盒上標示的“吸菸有害健康”警示語後,酒類標籤也有望出現類似“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等標語。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最新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將推薦採用“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勸說語。
據悉,新標準主要有3大變化:一是飲料酒定義的酒精度範疇由原來的0.5%vol-65.0%vol改爲0.5%vol以上,並明確規定飲料酒標籤上必須標示酒名稱、配料清單、原麥汁、原果汁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貯藏說明、質量等級、警示語等相關產品內容;同時,對飲用方法等不作強制要求標明。
二是對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酒類,要求對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標註方法進行標示說明。
另外對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要求標示類似於“切勿撞擊,防止爆破”等相關警示語,並推薦相關企業在酒瓶標籤上採用標示飲酒危害的“勸說語”。
據瞭解,推薦企業在標籤上印上健康提示語,是我國首次以國標的形式對企業提出勸說語標示方面的要求。專家介紹,提倡健康、安全是酒類管理的方向,國家標準中對企業提出“飲酒勸說”的要求,儘管目前處於非強制階段,但仍有助於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強化產品的人性化色彩。從10月1日起,有關部門將嚴格按新的有關規定對進入我國市場銷售的飲料酒標籤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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