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南京兩名環衛工人在打撈南京秦淮河裏的垃圾。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7日向媒體聯合發佈了《中國綠色國民經濟覈算研究報告2004》。這是中國第一份經環境污染調整的GDP覈算研究報告,結果表明,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爲5118億元,佔當年GDP的3.05%。虛擬治理成本爲2874億元,佔當年GDP的1.80%。中新社發郎從柳攝中新網9月11日電耗時兩年,在備受爭議與關注中,綠色GDP報告--《中國綠色國民經濟覈算研究報告2004》近日由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統計局共同發佈。今天的《法制日報》報道說,有關官員透露,就在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統計局將要公開此次覈算結果時,一些地方曾表現出某種程度的不適應和擔憂,有的地方甚至要求不要公佈覈算結果。
中國歷史上首份有關環境污染經濟覈算的國家報告令人震驚: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爲5118億元,佔GDP的比例爲3.05%。
面對5118億元,或許有人會說,污染大多是企業造成的,它們纔是罪魁禍首。但在採訪中,有關專家對此卻表示出了明確的反對。專家指出,5118億元,政府也應埋單。原因很簡單———政府掌管着執法大權,執法寬嚴決定着企業行爲的規範與否。如果嚴格執法,執法到位,企業豈敢肆意排污。顯然,這5118億元也有監管部門、地方政府的“貢獻”。
這位專家說,說到底,目前,惟GDP論的考覈體制和以地方爲主的環保管理體制要想一下子突破還不現實。從此次綠色GDP報告出爐的艱難也可見一斑。在這兩年過程中,儘管在一些省份啓動了綠色GDP考覈試點,並在一些地方納入了政績考覈範圍,但是,綠色GDP考覈試點仍然舉步維艱,兩年間,不斷有綠色GDP被“緩行”的消息傳出;至於,環保政績考覈,更是表面上喊得兇,實則不過是走形式、擺樣子,並無實質性進展。所有實行環保政績考覈的地方,其黨政領導全部都是“合格”、“優秀”,沒有一個被亮“黃牌”、更沒有被“紅牌”罰下就是有力的證明。
對此,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卻顯示了少有的樂觀。他認爲,目前,環保責任制的落實大都體現在對於重大環境事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上,而對於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因爲經濟發展決策失誤而造成環境惡化、生態破壞等環境違法行爲卻難以問責,原因就是缺乏一套科學的評價制度和量化的指標體系,責任無從落實。
他說,綠色GDP年度覈算報告的發佈,使人們看清了經濟發展背後所付出的沉重環境代價。這種代價有利於建立綜合業績的評價指標,有利於激勵各級領導幹部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顧及到環境問題、生態問題和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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