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女演員張鈺兩年前爆出黃健中『性丑聞』,被張紀中、黃健中和於敏三大導演評論為『壞女人』,事後她提出了維護名譽權的訴訟,但是兩審後最終敗訴,近日她向記者透露要公布鐵證後退出演藝圈。
事件回顧:黃健中錄音帶丑聞事件
爆料黃健中『性丑聞』引起仨導演『回應』被稱為『壞女人』打名譽權官司
女演員告導演終審敗訴
法院認為三人言論是對指責的回應以及對此事的評價當事人稱將公布鐵證
本報訊(記者李奎)兩年前曾爆出黃健中『性丑聞』的女演員張鈺,因不滿張紀中、黃健中和於敏三大導演在媒體上對自己作出的評論而起訴,並提出40萬元經濟損失和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記者上午從市一中院獲悉,法院認為三名導演對『性丑聞』事件發表的言論,是對相關指責的正面回應,是基於一般的社會道德標准對此『事件』的評價,並不構成對張鈺名譽權的侵犯,最終判決張鈺敗訴。
黃健中『性丑聞』風波
2003年12月初,張鈺聲稱她手頭擁有兩盒錄音帶和其他相關證據,可以證明2002年6月1日,導演黃健中在家中當著她的面與她的一位『朋友』小霞發生了性關系。
當時張鈺在媒體上表示,她決定公開此事的原因,是黃健中在之後的一年多內沒有按照『規矩』在其所導演的影視作品中,給她安排角色。
之後黃健中在媒體上回應,那天確實和張鈺吃過飯,但喝了兩瓶啤酒後他就開始神志迷糊,完全不記得那天發生了什麼。
倆導演力挺黃健中
事後於敏和張紀中力挺黃健中,也卷入這池『渾水』。
2004年1月《中國廣播影視報》轉載張紀中的評述為:『這個女人很壞,很可怕……黃健中,他根本不可能做這種事。』
轉載於敏的評述為:『他有一個當副導演的朋友,因沒讓張鈺上戲,她就找到這位導演的妻子大吵大鬧,說他強奸了她。朋友嚇得差點跳樓,後來朋友用錢纔擺平了此事……』
同時轉載的還有《黃健中的四點聲明》,稱『盡管張鈺曾用所謂2002年6月1日的錄音帶要挾過我,但是我還是要勸她學好,要挾是絕對不會得逞的,黃健中不怕威脅』。
終審判決未侵權
後張鈺起訴到海淀法院,敗訴後很快提起上訴。
市一中院主審法官認為,黃健中的聲明系針對事實狀態的描述及針對相關指責的正面回應,聲明中並未使用侮辱、誹謗的語言毀損張鈺的名譽。
另外,張紀中、於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發表的言論,系針對張鈺指責黃健中及圈內『規則』等言論的基礎上所發表的相應看法,是基於一般的社會道德標准對此『事件』進行的評價,故並不構成對張鈺名譽權的侵犯。
上午追訪
張鈺稱將公布鐵證
今天9點40分,記者電話采訪了張鈺。
張鈺說:『既然你們已經知道判決結果了,我也就不再藏著掖著。等我把手頭的事情忙完以後,將會向大家公布一些鐵證來證實我說的事實。我已經做好了退出演藝圈的心理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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