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在1994年就出臺了信息產業發展的全球戰略,應對數字化的挑戰,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他們也是採取合併、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等方式爲信息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8月的最後幾天,對於文化部與國家版權局的工作人員來說,也許是最需要平靜的幾天。
“你們等幾日吧,等一切冷卻下來,我們再說這件事,這也是不得已的選擇。”面對記者的提問,兩家的回答也幾乎一致。
7月18日,文化部在宣佈即將啓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擬通過點擊率向KTV收取音樂版權費;僅僅過了兩天,國家版權局也表示,KTV要按照營業面積向中國音像版權集體管理協會繳納使用費。
至此,一場KTV收費的角力由此上演。
兩種收費模式出臺
8月21日,國家版權局公佈出版權使用費的標準:卡拉OK經營行業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爲單位,按年度繳納卡拉OK使用音樂作品及MV作品的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定價標準爲每包房每天12元(含音樂與MV兩類作品使用費)。
而就在此前的8月3日,文化部剛剛公佈“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主要內容,初定年內完成武漢、鄭州、青島三個城市的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向全國推廣。
相較於國家版權局按照營業面積繳納費用的做法,文化部籌劃中的“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實行免費接入、免費服務、自願加入、自主選擇,更強調了市場運作,自由交易的原則。
該系統通過建立公共服務平臺,各類版權權利人和組織可以自主建立曲庫,並在平臺上自行進行交易,交易價格和付費方式由版權交易雙方按照市場規則自行決定。
按照國家版權局公佈的收費標準,全國每年收取的KTV版權使用費將高達30億元。而這30億元流向何處就成爲社會各界和一些媒體關注的焦點。
“部門利益之爭”說有疑?
“其實,說部門利益之爭有點過了,我們也只是按照各自的職能實施各自不同的責任而已。”8月29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律部主任劉平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表示。
文化部市場司娛樂演出處處長柳士發解釋,他們推出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是文化部門採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一項工程,它的一個目的還在於加強卡拉OK內容監管和境外文化產品准入管理,保護我國文化安全。
據柳處長介紹,近年來一些卡拉OK經營場所使用違法音像製品和音樂作品的問題比較突出,境外一些機構違反我國文化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我國加入WTO承諾開放範圍,將一些未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和進口批准的內容非法進入我國卡拉OK經營場所,對我國文化主權及文化安全構成威脅。他們的做法也是爲了協調和平衡相關各方利益,保護著作權人和歌舞娛樂經營單位合法權益,爲雙方提供一個平臺。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一位負責人表示:“文化部也是對內容的監管,他們也並沒有說要收費,而我們所公佈出版權使用費的標準,版權使用費定價標準也只是在聽取意見期,怎麼談得上部門利益之爭?”
版權訴訟風暴
資料顯示,自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卡拉OK在我國風靡起來,併成爲人們一種主要的娛樂方式。截至2005年年底,我國註冊登記的各類歌舞娛樂場所5萬多家,兼營卡拉OK項目的各類營業場所超過10萬家。
劉平告訴記者:“但這麼多年來,並沒有多少KTV以及這些兼營卡拉OK的經營場所上交過權利人應該得到的費用。”
文化部推出這一管理系統的另一原因是,唱片業、著作權人和卡拉OK經營者之間關於歌曲合法使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相關訴訟此起彼伏,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和卡拉OK行業健康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2004年3月開始的“版權風暴中”中,包括華納、索尼、環球等世界級企業在內的國內外50家唱片公司及其代理公司針對近2萬家KTV企業進行版權訴訟,向KTV企業提出了每首歌高達數萬元的賠償金額。2005年8月,阿米果、好樂迪、幸福時光、東方之韻等9家KTV企業,被判侵犯中國唱片深圳公司及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MTV作品著作權,並以200元一首歌曲的標準賠償權利人。緊接着,鄭州、廣州等KTV業主也相繼敗訴。
突然被中斷的“免費習慣”
面對這種情況,負責監管文化市場和內容的文化部和負責協調版權領域的法律關係的版權局,分別開始研究解決方案。文化部爲此籌備了3年,版權局的方案也長達5年。
文化部的方案更多放在各方利益的公平性,版權局的方案則更注重可操作性。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繳納版權費用只是個習慣問題,而且費用也不是很高。”
據悉,在亞太地區KTV的版權收入比目前國家版權局定的高得多,而且已經有着二三十年的歷史了。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於1992年,現由國家版權局進行對口管理。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該協會就開始以版權集體管理的方式向各卡拉OK廳收取版權費用,但這些費用不涉及MTV的畫面使用費用,只是音樂作品表演權的報酬。
據瞭解,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就版權收費一年平均達6000萬元人民幣(括表演權等所有的權利),現在所計算出幾十個億KTV版權費用,那也只是一個未來的數字。但無論多少,按照協會的規定,他們也只拿20%的費用用於正常的業務活動,更多的是著作權人應享受的權利。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籌備機構一位負責人說:“當免費的午餐沒有的時候,必定會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所以,我們的路很長,很艱難,但必須走。”
探討管理部門如何歸位
“這也是我國信息產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比較突出的問題。”中國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信息產業領域70%都是文化產業,而相關產業管理部門的重複、缺位、越位都是問題,而一些新的領域沒人管,這給產業的發展也帶來了麻煩。”
就在前幾日,張曉明參加了國家信息產業部的一個課題,主要也是探討管理部門歸位的課題。
張曉明告訴記者,西方信息產業發展比較成熟的國家也是經過一個過程,澳大利亞在1994年就出臺了信息產業發展的全球戰略,應對數字化的挑戰,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他們也是採取合併、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等方式爲信息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英國等國家都作過相應的調整,“這也是我們選擇的一種方式,目前,我們也在做新的文化戰略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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