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竄入寫字樓內,趁辦公室無人之際盜竊財物,在逃離之時被失主撞見。爲脫逃,該男子將失主推倒在地致傷。河西檢察院日前以涉嫌搶劫罪對該男子提起公訴。今天上午,河西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指控,22歲的吳某系來自內蒙古的無業人員。今年6月16日16時許,吳某到本市河西區浦口道一寫字樓內預行盜竊。其佯裝工作人員在大廈內走動尋找作案機會,當來到19層一辦公室時,吳某發現室內無人,趁機將工作人員馬某放在辦公桌上的筆記本電腦包及包內IBM牌電腦、NEC牌手機及錢包等物竊走。就在吳某欲逃離現場時,剛好被失主馬某撞見,馬某上前阻攔,吳某一把將馬某推倒在地逃離現場,後被羣衆及公安巡警抓獲歸案。經估價,被盜物品共價值人民幣5170元。此外,被害人馬某左足跖骨的骨折爲輕傷。
今日法庭上,公訴人提出,被告人吳某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致人輕傷,其行爲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被告人吳某辯稱,自己並沒有傷害馬某的意圖。吳某稱,當時馬某抓住了他的胳膊,爲了逃脫,情急之下他才使勁甩了胳膊,沒想到力度過大致馬某摔傷。據吳某交代,他只是以盜竊爲目的,根本沒想傷害別人。在最後陳述階段,馬某表示對自己不理智的行爲感到很後悔,並希望法官向被害人轉達自己的歉意。上午9:45,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