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圍繞建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統一公佈制度,國土資源部已着手製定統一的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
該負責人解釋,國家統一制定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絕不是指全國工業用地一個價格,而是要根據全國土地等級、基準地價水平等綜合平衡後分等級確定。在綜合平衡過程中,主要考慮兩大要素:“十一五”規劃所確定的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等不同主體功能區的土地利用政策;國家區域發展政策。
“這次統一制定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借鑑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徵收和公佈辦法,將採取自上而下,統一測算,全國平衡,統一公佈,定期更新的方式。”該負責人說。
按照《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是把全國市縣分爲十五等,一等徵收使用費爲每平方米70元,十五等爲每平方米5元,其中上海市爲一等。
“今後是部裏統一制定最低價標準,而不再是各地自主定個標準然後再上報。”9月12日,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甘藏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