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6月19日的一紙“住宅禁商令”震盪了北京樓市。
北京市工商局6月19日的一紙“住宅禁商令”震盪了北京樓市。時過兩個月,曾經被業內人士和購房人公認爲今年宏觀調控政策中最具實施力和最具殺傷力的“住宅禁商令”卻傳出現鬆動的消息。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日前,部分樓盤獲得了有關部門頒發的“特赦令”。
新聞現場:部分項目獲得特赦令可註冊公司
1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以或暗訪或致電售樓處的方式覈實了業界傳言7家以住宅立項項目原應在“禁商”範疇卻在近期獲得有關部門的“特赦令”的樓盤:CBD及中關村地區華貿中心商務樓、財滿街、住邦2000、輝煌國際、中國電子大廈、世紀科貿大廈、瑞信國際中心。
位於朝陽路的財滿街項目是京城在住宅禁商令出臺後第一個爆出可以繼續“商住”的樓盤。“我們的項目賣得特別火,因爲可以協助註冊公司,並且是簽在補充協議裏的,別的項目是做不到的。”昨天售樓現場一位售樓小姐說。
號稱CBD建築綜合體的大盤華貿中心是這些獲得特赦令的項目中最爲知名的項目。該項目策劃總監趙加說,公寓區的三棟住宅立項、原屬於被禁商的商務樓,如今都“解放”了,“如今業主或者租客可以毫無障礙地註冊公司,進行辦公”。
記者注意到,這些獲得特赦令的樓盤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雖然是住宅立項,但卻非“住宅身”——設計、建造都是照着商務樓的標準來的,因此,建築外形是商務樓的外形而不是住宅的外形,戶內的戶型也不是住宅套型,而是辦公開間。而在調查中,尚未發現住宅立項、設計和建設都是“表裏如一”的純住宅樓獲得“禁商特赦令”的。
事件調查:經辦人披露“特赦令”下發始末
這些“特赦項目”中的一個經辦人透露了過程:“住宅禁商的文件下發後,我們項目無論是出租還是銷售,都受到了打擊。很多投資人甚至要求退房——因爲住宅禁商對他們而言,意味着買這個項目失去了投資的意義。也正是在這種焦頭爛額的情況下,我們向有關部門提出了申請。”
這位經辦人回憶,當時作了精心的準備:首先,準備了小區規劃圖,證明商住的幾棟樓和其他住宅樓是區分的,不在一個區域,不形成干擾;第二,提供了戶內設計,證明這幾棟樓雖然立項是“住宅樓”,但實際卻並不是按照住宅設計建造的,如樓層有公共衛生間,電梯數量和速度、樓層層高、空調都是按照寫字樓標準配置,空調一般用分戶式中央空調等等。室內基本上沒有廚房和衛生間,只在相應位置預留了管線,但不做分割,進門就是通暢的一大間——證明設計之初就是按照寫字樓設計的;第三,提供消防及其他設備設施的設計標準,也不是按照住宅的標準設計的證明。“我們當時甚至準備了照片,資料非常齊全。”“齊全的資料”得到了朝陽區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隨後向工商部門發了一個通知,讓其“協助辦理該項目租戶和業主公司註冊活動”。
這位經辦人介紹,有關部門負責人曾經表示過,對這些已經建成的住宅立項的“非住宅”樓盤,只要提供足夠的證明,證明是“辦公氛圍既成事實,適合商而不適合住”就能獲得“特赦”。
專家觀點:“特赦令”成爭議焦點
據瞭解,目前北京市住宅商用的樓盤分以下四類:一類是對現在正在建設或者已經建設的住宅立項也是按照住宅建設的商住樓盤;一類是在建或者已經建設的住宅立項卻按照“非住宅身”建設的商務樓盤;一類是底下幾層是商業高處卻是公寓的綜合樓;一類是住宅樓下的底商。而由於近期出現的“住宅禁商令”鬆動全在上述的第二類樓盤,因此,這類樓盤是否應該“特赦”成了爭議焦點。獲得特赦令樓盤華貿中心的策劃總監趙加一再強調,“我們的三棟商務樓,當初爲了突出商務樓盤的純粹性,每戶都沒有廚房,而且消防標準都是按照寫字樓來設計的。目的就是告訴人們,這種房子是無法居住的,僅僅可以用來辦公。因爲它根本不能居住,而且比普通商品房成本要高。既不能商又不適合住,如何出手?有關部門正是看到了這一局面,破例對一些已經既成事實的商務樓特殊對待。”
陽光100副總經理範小衝認爲,“七十年產權、可按住宅成數按揭”爲賣點的以住宅立項的商業綜合類樓盤在北京的流行,實際上是地產行業裏典型的混淆概念,鑽法律法規漏洞的行爲。政府在對其商用註冊解凍的同時,至少應該讓這些項目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以從根本上對這一業界爭議多年的市場行爲從政策上給予應有的干預。”
中原地產董事總經理李文傑還提出,北京樓市多年的發展經驗已經說明,住宅商用已經成了北京房價快速上漲的動力之一,政府要想從根本上達到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目的,只對純居住樓盤內的商用加以限制是不夠的,應該全面執行“住宅禁商”政策。
據有關方面統計,北京目前至少有1100萬平方米的住宅被當作了辦公樓用。李文傑認爲,如果這1100多萬平方米迴歸原來的面貌,被當作住宅用或者銷售,北京房源不足的問題可以得到緩解。
記者手記:買房和買股票一樣得承擔風險
如果住宅嚴格禁商,北京那些買不起高檔寫字樓的中小企業是不是會受影響?如果不發特赦令,那些住宅立項卻按照“商務”設計的“住不能住,商又不能商”的樓盤怎麼辦?採訪中,很多人問記者這兩個問題。
正是商住樓的發展,中小企業都去住宅樓“商住”了,才導致了北京寫字樓市場出現了畸形發展——甲級寫字樓發展快速,而本應占主流的乙級寫字樓卻發展緩慢。試想,如果北京沒有出現住宅立項的樓盤大量“變身”,是否中小企業需求的乙級寫字樓也早已經崛起?
而對於後者,記者想到了此前中原地產總經理李文傑說的一段話:購房和買股票一樣,是要承擔風險的!沒有見過誰買了跌的股票,去找股票交易大廳算賬的!對華貿中心、住邦2000、輝煌國際、中國電子大廈、世紀科貿大廈等這樣的樓盤,如果嚴格執行“禁商令”而出現了“住不能住,商不能商”的局面,購房人是不是應該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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