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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委員還問:當年霍英東投入的1440萬元用到哪裏?
洛溪橋管理支出爲何衝破頂線達7.2%
由廣東省審計廳披露的廣州洛溪大橋17年來累計收支、還貸情況的審計結果昨天經本報獨家報道後,即引來不少市民關注。面對審計報告中列舉的數字,如支付給銀行的鉅額利息、超過規定標準的管理費支出等,均有市民表示疑問。長期呼籲對“貸款建橋修路及收費還貸”要“六公開”的廣東省政協委員王則楚昨晚亦給本報記者解讀了這份審計公告,並提出:廣東還有70多座非經營性路橋收費站,還有一票制收費,是否也應該公佈其收支等資金使用的審計結果?對於涉及百姓利益的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服務項目收費,是否也應該加強審計並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
7億元貸款爲何要還近5億元利息?
“7億多元的貸款,怎麼要支付近5億元的利息?”廣州市民蔡先生昨天看到本報後第一時間打來電話表示不解。蔡先生告訴記者,廣州市井間一直對洛溪大橋收費管理存在質疑和一些說法,原來以爲審計部門能有一個更詳盡的審計結果,但從此次公告看,只是羅列了幾個大數字。沒有半句一般審計公告中都會提到的“審計結果發現的問題”這樣的字眼,17年來洛溪大橋收費、還貸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嗎?蔡先生提出疑問。
管理費支出爲何衝破5%達到7.2%?
對審計公告公佈的數字,中介專業人士樑先生的反應是:1998年廣東省政府就有文件規定,公路收費站管理費支出最高不能超過路橋收費的5%。但是,審計廳公佈的審計結果表明,洛溪大橋累計管理費支出佔到了路橋收費的7.2%,明顯超過了5%的標準。
粵還有70多個類似收費站還審計嗎?
廣東省政協委員王則楚也從審計公告中讀出了幾個問題:一、當年霍英東先生投入洛溪大橋的1440萬元人民幣(番禺區政府認可的數目)究竟用到了哪裏,應該給市民一個說法。二、對於超過5%的標準開支管理費,是否應該有一個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三、近5億元的還貸利息顯然高了,這與當年洛溪大橋收費後直到1998年前,一直只付貸款利息不還貸款本金有關(當年審計廳“一審”時發現了這個問題),導致了本來應該是政府收稅後通過公共財政支出提供公共服務變成了向市民收費來解決問題。
不過,面對這份審計結果,一直以來不斷呼籲審計結果公開的王則楚還是深感欣慰:“這是法制政府、服務政府、負責任的政府的做法。”王則楚進一步提出,對於關乎廣大百姓利益的收費和資金使用,不僅是路橋收費,還應該包括供電、供水、供氣這些部門,應該加大審計力度,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讓百姓監督。據瞭解,目前廣東還有70多座非經營性路橋收費站,王則楚表示:“對這些路橋收費應該每年公佈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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