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在今日召開的工商、公安聯合打擊傳銷部署會上,公安與工商部門將採取四個主要的打擊主要措施,打擊部分地區很猖獗的傳銷犯罪活動。
1,工商與公安兩不部門配合,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機制。國家工商總局與公安部建立打擊傳銷定期通報制度,開展聯合執法。
2,重點地區打擊傳銷聯動。廣西、廣東、山東、河南、遼寧等14個傳銷活動比較集中的省區,將打擊傳銷列入社會綜合治理範疇,形成工商、公安、檢察、法院、教育、電信、銀行監管等等部門相互配合的聯動機制。
3,加大要案查處,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檔案,嚴密監控。
4,嚴厲懲處爲傳銷活動提供倉儲、培訓場所和人員住宿等便利條件者,建立出租房屋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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