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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接到讀者反映,日前他在華潤超市利民道店購物時,發現所購商品中有一袋肉鬆已經過保質期,當他與店方理論時,店方對那袋過期肉鬆進行爭搶,爲此雙方發生糾紛,扭打在一起,造成他腰部受傷,腿部流血。
郭先生介紹,9月3日上午9點多鐘,他到華潤超市利民道店買東西,結賬後發現他所購商品中有一袋售價爲6.30元的“臺之味雞肉鬆”上面的生產日期是2005年8月26日,保質期爲12個月說明該商品已經超過保質期。郭先生立即找到該超市人員講明情況,這時該店店長拿起肉鬆就往超市內跑,怕失去證據的郭先生立即追上去將肉鬆要回。而後店長將他帶到店長辦公室,在拖延了一個多小時後,店長打電話叫進來一男子要挾郭先生將肉鬆留下,否則不讓走。郭先生往外闖的過程中,爲搶肉鬆這二人與他廝打起來,雙方一直扭打到營業大廳,而令人氣憤的是,該店的工作人員對圍觀的羣衆聲稱,郭先生偷了店裏的東西。後“110”民警趕到,才制止了這場爭搶。
接到反映後,記者與利民道店取得聯繫。對於華潤超市銷售過期食品的事,該店店長予以否認,她稱,那袋過期肉鬆不是超市銷售的,該店雖銷售“臺之味雞肉鬆”,但沒有過期的。該店店長言稱郭先生那袋肉鬆不知道是從哪兒來的。當被問到不是他們賣的爲何小票上有此肉鬆的記載時,此店長是這樣答覆的:他拿到收銀臺,我們肯定要結賬的。
對於發生爭搶並廝打的問題,該店長平淡地說,郭張口要1000元賠償,後改要800元,我們當然不能給,所以才發生爭執。至於發生爭執後,我們的員工也傷了,現在在家養傷呢。她說,目前此事已經在派出所備案,工商部門也受理了,我不想給你們解釋太多。
昨天上午,記者到華潤超市利民道店察看,發現“臺之味雞肉鬆”已停止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