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湘都市報報道,一個副廳級的學院院長利用手中權力,“審覈”每筆開支,5年內“雁過拔毛”式斂財56萬。昨天,湖南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送達一審判決書:湖南鐵路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原院長鍾興均因受賄罪獲刑11年,56萬元違法所得收繳國庫。
鍾興均是湖南雙峯縣人,從2000年8月擔任湖南鐵路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原株洲鐵路機械學校校長)後,他直接分管財務,這個副廳級領導慢慢地就發現“誘惑”很難抵擋,只要籤個字或者點個頭,就有鈔票進賬。2001年至2005年期間,鍾興均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在該院基建、校園維修、教學設備採購等過程中,先後收受賄賂56萬元。
2001年底的一天,包工頭彭光輝爲承包湖南鐵路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的維修工程,將2萬元現金送給鍾興均。兩年後,爲續簽2004年至2005年度的維修合同,彭光輝到鍾興均家中再將2萬元現金送給鍾興均。爲續簽2006年至2007年度的維修合同,在2005年底的一天晚上,彭光輝送給鍾興均現金6萬元。幾年裏,僅彭光輝一人就向鍾興均行賄15萬元。
2002年8月,經鍾興均同意,湖南鐵路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從怡恆公司購進120臺電腦及相關設備。爲感謝鍾興均在籤合同和付款等方面給予的關照,2003年春節前的一天,怡恆公司經理謝文斌在省煤炭廳門口送給鍾興均用信封裝好的1萬元現金。2003年9月,學校又從怡恆公司購進價值40餘萬元的多媒體設備及電腦。爲表示感謝,湖南怡恆公司副經理陳軍樂送給鍾興均1萬元現金。2005年10月,學校決定爲每個教師配備一臺辦公電腦,共計110臺電腦,合同金額70餘萬元。怡恆公司中標後,陳軍樂送給鍾興均3萬元現金。幾年下來,鍾興均從電腦商處受賄12萬。
今年初,鍾興均在經濟上的違法行爲逐漸暴露出來。4月28日,湖南省紀委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由於鍾興均沒有給學校造成任何損失,加上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主動交出全部贓款,株洲蘆淞區法院酌情考慮後,一審判決鍾興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違法所得56萬元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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