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副部級官員,就可以到銀行申請貸款100萬元;是副局級、大學教授或系主任,就可以申請貸款30萬元……”近日,某銀行推出了這樣一項個人消費額度貸款。該行表示,目前長春市的官員中申請此項貸款的人很多。
貸款期限最長兩年
昨日上午,記者在長春市內一政府機關大廳發現這則通告時,幾名公務員正議論此事。
名爲“個人消費額度貸款”的通告介紹,個人消費額度貸款是某銀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客戶發放的用於各類消費用途的貸款,主要面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司機)、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及該行認可的企事業單位職工。貸款時需要借款人提供自己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借款人房屋權屬證明等,貸款期限最長兩年。貸款人申請貸款時,可通過該行信用評價獲得信用等級方式或提供該行認可的擔保方式,獲得相應的授信額度,根據授信額度的收取方式,在授信額度的有效期限內分次或一次支用貸款,滿足借款人的多種消費用途。
100萬不一定能貸到
該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業務主要是面向部分社會地位較高、信譽度良好、經濟收入穩定的優質重點客戶。之所以將高官選定爲目標客戶,是因爲這一人羣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較大的社會影響,資信情況非常好。雖然貸款的最高額度是100萬元,但並不代表每個客戶都能貸到,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另外,這也是一種頂級的品牌象徵,銀行提供商品化的服務也需要針對不同的人羣,而這代表的就是“奢侈品牌”所針對的人羣。
專家說法
說到底這是“官本位”思想
東北師大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彭連港教授認爲,從國家政策法規上和企業經營上來看,銀行的這種做法沒有錯誤。因爲銀行是企業,以賺錢爲目的,爲了實現利潤最大化它選擇對官員貸款無可厚非。其次,銀行專門打出了對不同額度的貸款指標,以行政級別來區分信用循環貸款額度,這也是根據國家工作人員的信譽度、社會影響和還貸能力進行綜合考慮的結果。
另外,接受採訪的兩名吉林大學教授表示,實際上中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並不高,當向銀行的貸款中仍然將官位作爲一種交易的前提時,就說明了這種契約關係與官位的緊密結合,反映了一種倒退的“官本位”思想。銀行把副部級以上高官列爲潛在的客戶,說明銀行方面是很看中副部級這樣的高官地位和權力的。而在一個權力運用正常的社會,如果用行政級別來區分信用循環貸款額度,那麼會給人一種“重官輕民”的思想。衆所周知,普通的百姓去銀行借貸一直要“過五關、斬六將”,各項要求和辦理手續繁冗,可是卻對收入不算太高的政府官員開了一道口子,這還是反映了官員擁有權力而獲得的超額收益遠遠超過了他們的工薪水平。
貸款分三個級別:
至尊級100萬
國家機關副部級(含)以上公務員;總行級重點對公客戶的總裁、副總裁級(含)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AAA級企業的總裁、副總裁(含)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各大保險公司的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等高層管理人員
白金級30萬
國家機關副局級(含)以上公務員;國家教育部門認定的一類、二類高校正式任職教授以上職別的教員和院系主任(含)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員
黃金級20萬
國家政府機關副處級(含)以上公務員;國家教育部門認定的一類、二類高校正式任職副教授以上職別的教員和院系副主任(含)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員
新聞評論:
按職務信貸凸顯個人信用體系缺失
“如果您是副部級官員,就可以到銀行申請貸款100萬元;是副局級、大學教授或系主任,就可以申請貸款30萬元……”近日,某銀行推出一項個人消費額度貸款。
“官越大信用越高”,專家認爲這是“官本位”思想在銀行信貸經營上的反映。不可否認,某些銀行將個人信用與職務掛鉤,是有存在“歧視”、以權謀私、內部人控制以至信貸腐敗的嫌疑。然而,我還想說的是,這也是許多商業銀行在個人信用信息資料缺失下的無奈之舉。
不管是國有商業銀行,還是民營性質的金融機構,“逐利”肯定是第一位的。銀行將職務大小與授信額度掛鉤,也是出於有效防範信貸風險的考慮。我們應該理性地認識到,個人信用與職務大小雖然沒有很直接、很必然的聯繫,但無論怎麼否認,它們之間還是有相關度的,這在金融界得到了普遍的承認。比如,在美國財務管理學家大衛·杜蘭德提出的資信評分模型中,個人所從事的行業和職業以及就業穩定性甚至包括性別,都是銀行授信額的參考指標。
儘管再高級別的職務也會失信,但是,我們也得承認,職務越高,收入相對更高,抗風險能力更強。在我國,職業分類或職稱職務,也是衡量自然人資信狀況的重要指標。以中國交通銀行爲例,在他們實行的個人信貸系統中,影響個人信用分數的因素共有五大類,保障支持、經濟支持、穩定情況、個人背景、與銀行關係。在個人背景一欄中,行政職務、職稱就是一個影響因子,系統規定,局級或局級以上爲5分,處級爲3分,科級爲2分,其他爲1分。
現在的問題是,有些地方把職務、職稱絕對化了。事實上,這種將職稱、職務在個人資信中所佔的比重無限拔高也是有原因的。我們知道,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所有因子中,所佔權重最高的是保障支持和經濟支持。“保障支持”包括可供質押、擔保、處分的不動產及動產,而“經濟支持”則主要包括家庭收入、紅利收入等。問題的關鍵是,今天的中國,腐敗比較嚴重,個人收入很模糊,灰色收入佔了很大的比重,一個人有幾處房產、月收入多少,銀行很難了解得到。面對這種信息不對稱,這些從西方引進的個人信息系統很難發揮作用。
於是,有些地方爲了省事,乾脆以職務大小取代個人信息。在他們看來,官越大、職稱越高,相應,可供質押、擔保和處分的財產就越多,而個人經濟能力則越強,也越不容易“隱形”。事實上,“官越大信用越高”背後其實也是在說“官越大越有錢”,有錢的前提可能不只是工資、福利的體現,“官越大灰色收入越多”必然會被考慮在內,我想,這纔是最發人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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