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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人爲了美麗注射了奧美定,現在政府說這東西是不安全的,我們消費者該得到什麼賠償?”專程前來旁聽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公司狀告國家藥監局一案的杜女士拿着奧美定被國家藥監局叫停的報道問。上午9時,杜女士所說的當事雙方在市一中院對簿公堂,富華公司聲稱藥監局向奧美定髮禁令的行政行爲違法。
杜女士所說的奧美定是用來隆胸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膠。今年4月13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出警示,要求消費者慎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其公佈的內容表明:最少有53名香港婦女在通過注射該物質進行隆胸後,出現疼痛變形等情況,其中90%的人是在內地接受注射,最嚴重的6名患者最終要將乳房切除。而在內地,因注射隆胸而備受傷害的消費者也爲數不少,並有多人將奧美定告上法庭,媒體對多起糾紛做過報道。其中王某是奧美定受害者之一,2003年她在一家醫院做了隆胸手術,但兩個月後便感到胸痛難忍,於是她連做了七次奧美定抽取手術並植入了乳房假體。但診斷顯示,她的一側乳房假體已破且仍有奧美定殘留物,症狀越來越嚴重。
今年4月30日,國家藥監局作出《撤銷醫療器械註冊證通知書》,認爲奧美定在使用過程中陸續出現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訴。該局藥品評價中心經過對奧美定上市使用後進行的再評價,認爲該產品不能保證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遂決定全面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奧美定,並撤銷了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公司的醫療器械註冊證。
註冊證被撤銷,不僅對奧美定產品本身生死攸關,而且將涉及多起訴訟,因爲產品註冊證和檢驗報告是奧美定此前與消費者打官司的有利證據。爲了讓自己擺脫困境,吉林富華把國家藥監局告上法庭,該公司認爲,奧美定在註冊過程以及隨後生產中,經國家藥監局認定的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屬於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特別是該產品通過試產、準產以及2005年重新獲准註冊,足以說明其產品安全有效。此外,國家藥監局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再評價的對象包括富華公司的產品,而是把非法上市的產品作爲評價對象,程序違法。
國家藥監局答辯稱,奧美定上市後,出現了大量不良事件,富華公司的質量跟蹤報告也確認臨牀使用中至少出現2.66%的不良事件,同時,藥監局藥品評價中心出具的再評價報告結論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對適用人羣是不安全的,建議立即停止使用,該評價報告涵蓋富華公司的產品。藥監局依據評價報告的有關事實及科學技能分析結論,並召開了聽證會,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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