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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戴均良接受人民網專訪時說,“十一五”規劃提出要減少行政層級,省管縣的體制是一個發展趨勢,市縣脫鉤歸省直管並非要撤掉地級市。在省管縣的體制下,地級市的機構人員要精簡,結構職能要進行重組和調整。
戴均良說,省管縣的體制是一個發展趨勢,所謂省管縣主要是指市縣脫鉤,市和縣都歸省直管,並不是要撤掉地級市。當然在省管縣的體制下,地級市的機構要精簡、人員要精簡,這是客觀的要求。地級市和市轄區的結構職能要進行重組和調整。
戴均良指出,“十一五”規劃提出要減少行政層級,目前我國有四個層級:省、市、縣、鄉鎮。從客觀實際出發,省和縣之間的管理層級,改革的可行性相對大一些。省、縣都是比較穩定的,鄉鎮在現行的條件下也不可能精簡掉。但從長遠看,鄉鎮體制是可以改革的。目前東中部地區實行強縣擴權,探索省管縣體制,爲今後減少地級管理層做準備。
縣改市(區)是改革開放以後出現的一種新的設市模式,戴均良說,其優點在於:一不增加機構。二有較大的城市發展空間。三有利於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不足之處在於,大面積的農村列入了城市的範疇,在人們的觀念上,出現了市不像市,縣不像縣的問題。但是,縣改市有利於加快二三產業的發展;有利於促進城鎮化進程;有利於提高市政建設和管理的水平;有利於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體制問題和觀念問題相比,體制產生的積極效果占主導地位,實踐證明,絕大部分地區縣改市是成功的,今年全國縣級政區十強統計,一共有11個單位入圍,其中縣級市10個,這意味着,縣級市在縣級政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反映了縣改市的客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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