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各地紛紛向公衆發佈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譬如9月21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湖北省20多個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已將梳理完畢的執法依據彙編成冊,基本建成省級全面、系統的執法權力“明白賬”,最近將在政府網站和報刊上向社會公佈。而在此之前,《人民日報》8月11日還曾報道:從8月10日開始,北京市民只要登陸“首都之窗”網站,就可以查到北京市級行政機關公示的8735項行政執法職權及其執法依據。有了這份被公開的“權力清單”,今後北京市執法部門是否依法辦事,市民將一目瞭然。
政府公佈“權力清單”,將行政執法職權和責任明確地公開分解落實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一是進一步明確了行政機關的職責和權力,使其更加清晰具體,利於操作,可以有效消除部門之間的扯皮現象;二是明確規範了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爲的內涵和外延,可以有效避免行政不作爲、亂作爲和濫用執法權現象的發生;三是進一步實現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化,有利於老百姓對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爲進行有效監督,可謂一石數鳥,可喜可贊。
然而,單純公佈“權力清單”,對於公開政務,方便百姓,打造親民政府,尚還遠遠不夠。譬如北京市這份由8735項行政執法職權及其執法依據構成的“權力清單”,放在普通老百姓面前,實在好似一部“百科全書”,專業性過強,內容過於龐雜,非但一般人難以搞懂其內容實質,且其中的相當一些內容也並不是每個老百姓都需要搞明白的。
相對於政府龐大的行政管理系統,老百姓主要是要享受具體的單項的行政服務;即使監督和維權,也往往是落實在某些具體的行政行爲上。因此,現實中他們最需要明白的,是具體面對某一個行政行爲時,自己擁有什麼樣的權利。譬如在遇到政府部門某一具體行政行爲中的不作爲、亂作爲和濫用執法權現象時,遭受權益侵害的老百姓有什麼權利,怎樣通過拒絕、投訴等辦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至於各個行政機關的職責和權力以及怎樣制止部門之間的扯皮現象,一般老百姓不容易也不需要將其搞得清清如水,那應該主要是應由專家們和監督部門搞清楚,並認真組織實施的事情。
因此,真正要方便百姓,爲民辦事,公佈“權力清單”是必要的,但更需要的是開出一份老百姓的“權利清單”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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