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默克爾10月11日對外界承諾,德國在明年1月接任歐盟輪值主席國後,會盡力推動歐洲憲法“復活”,並同其後的輪值主席國葡萄牙和再後的斯洛文尼亞保持密切合作。德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任期6個月。
默克爾11日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進行了會晤,隨後她對媒體明確表示,德國希望在07年夏季結束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之前能夠使歐洲憲法產生一份清楚的時間表、路線圖。而到2009年歐盟議會選舉之前,歐盟的全部27個成員國至少應該就憲法時間表達成一致。德國總理還說反對修正目前的歐洲憲法草案以使其更容易獲得全部歐盟成員國的認可。
歐盟憲法進程自去年在荷蘭和法國兩個重要國家的公決中相繼被拒絕後就陷於停滯不前。 (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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