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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吳梅 張力)爲進一步規範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通過全面普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到目前爲止,在對434家開發企業和474家經紀機構檢查過程中,共立案調查8家存在違規行爲的企業,並依法對天津市寶利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四維置業開發有限公司、天津富力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天津市金太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天津市瑞嘉置業有限公司等5家違規企業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有效地治理了一批違規企業,維護了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天津市寶利集團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逸秀園”項目位於南開區紅旗路與迎水道交口,2004年下半年,該項目1號樓在尚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以預交意向金的名義對外公開銷售,後造成購房人無法入住,在廣大羣衆中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市國土房管局執法監察總隊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責令天津寶利集團有限公司停止無證售房行爲,並對該公司違規行爲進行了罰款。
天津市四維置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怡園裏一期項目8號樓位於密雲路快速路工程範圍內,未批准建設,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但在此之前,該公司於2003年1月2日起,已通過“內部認購”形式將8號樓46套房屋全部售出。該公司無證售房行爲違反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中“未取得商品房許可證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銷售商品房。”的規定,執法監察總隊依法對該公司違規行爲進行了行政處罰。
天津富力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天越園”項目和天津市金太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所開發的“新世紀花園”項目目前雖已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但是執法總隊在對其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現其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曾以預收定金的形式對外進行銷售,上訴企業也承認存在違規行爲,主動提供相關證據。在對上述兩家開發商違規售房情況調查覈實後,執法監察總隊依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對兩家公司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天津市瑞嘉置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出售“會員卡”的名義擅自對其開發的“青年匯”項目進行了銷售。該公司的違規行爲在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中被發現後,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工作,並且主動將所收款項退回,接受了執法監察總隊的行政處罰。
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通過對房地產市場違規行爲的治理,不僅爲開發企業敲響了警鐘,更爲淨化房地產市場經營氛圍,培育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目前,接受處罰的違規企業也能夠認識到後果的嚴重性,及時停止了違規行爲,積極接受行政處罰,並且書面保證今後不再出現類似的違規行爲。
在此,記者提醒廣大市民,商品房售樓處應當明示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以及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時,除在銷售現場明示以上文本外,還應當向購房人明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的委託書。購房羣衆一定要認真查看售房現場是否明示以上內容,切實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依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規定,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實行按幢發放,羣衆在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看清選定的商品房所在樓盤是否具有銷售許可證。不得因爲項目其他樓棟具備銷售許可證而輕易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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