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信息產業部最新統計顯示,截至8月底,中國內地手機用戶達4.37475億戶,手機普及率達每百人32.7部。
爲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電信市場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電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信息產業部近日就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有關事項向各通信管理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發出《關於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
通知指出:移動通信企業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應充分尊重用戶的自主選擇權,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在同一移動電話歸屬地內(俗稱“移動電話本地網”),移動通信企業應保證本企業同一網絡的原有用戶,可以在不改變號碼的情況下,自主選擇使用本企業的所有資費方案(已停止發展用戶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移動通信企業認真貫徹落實;確因技術、設備等原因,暫時無法實現的,移動通信企業應及時向用戶解釋說明,同時制定出具體的改進時間表,於2006年12月1日前報相關電信監管機構備案並對外公佈。
通知同時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加強監督檢查,對於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該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關於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
信部清[2006]6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爲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電信市場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電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現就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移動通信企業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應充分尊重用戶的自主選擇權,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電信用戶使用其指定的業務。
二、在同一移動電話歸屬地內(俗稱“移動電話本地網”),移動通信企業應保證本企業同一網絡的原有用戶,可以在不改變號碼的情況下,自主選擇使用本企業的所有資費方案(已停止發展用戶的除外)。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加強監督檢查,對於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移動通信企業應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確因技術、設備等原因,暫時無法實現的,移動通信企業應及時向用戶解釋說明,同時制定出具體的改進時間表,於2006年12月1日前報相關電信監管機構備案並對外公佈。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部內:辦公廳、政策法規司、電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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