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07年擬招考227名國家公務員(其中外交業務類181人,行政技術類44人,機要祕書類2人,具體參見錄用計劃表),歡迎有志於外交事業、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報考。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招考對象範圍和報考條件
招考對象範圍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對象範圍一致。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語水平:報考外交業務類職位的,應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其中報考英語類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6級60分以上(新的計分體制下要求425分以上);報考行政技術類職位的,應能使用英語處理一般性事務。
(二)身心條件:無紅綠色盲;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對國內外環境變換和人際關係有較強的適應能力。
(三)對赴駐外使領館常駐工作應有較充足的思想準備,被錄用後須服從組織安排。
(四)非應屆畢業生報考外交業務類職位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從事外事工作或國際問題研究工作的經歷;報考行政技術類職位的,必須具有2年以上與報考職位相關的工作經歷。
(注:應屆畢業生是指將於2007年畢業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
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均須通過國家人事部網站(www.mop.gov.cn)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試的安排參見人事部網站有關通知。填寫網上報名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所學專業: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視爲專業匹配。
(二)外語水平:詳細填寫本人外語水平(註明參加考試的時間、等級、所獲證書或成績)。
(三)學習、實習、工作經歷:
有海外留學經歷的,務必在“學習經歷”欄註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就讀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學歷、學位證書等情況。
應屆畢業生須在“學習經歷”欄註明本人最新專業成績排名是否位於本專業全年級或全班的前1/3,以及擔任學生幹部的情況。
非應屆畢業生須詳細填寫工作經歷(按年份填寫工作單位、職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並註明以下情況:1.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2.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3.現所在單位是否同意報考(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四)獎懲情況:僅填寫校級以上各類知識技能性競賽獲獎情況(如外語、演講、才藝競賽等)和院級以上榮譽稱號(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五)民族:如系少數民族請在備註欄註明民族名稱。
(六)宗教信仰:請在備註欄註明宗教信仰情況。
三、考試、考察工作有關說明
(一)專業科目考試:
1.人選確定: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公佈後,我部將根據錄用計劃,按一定比例從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人選名單及考試具體安排將在我部考錄網頁上公佈。
(www.mfa.gov.cn/chn/klzcc)。
2.時間、地點和科目:專業科目考試將於2007年1月上旬在北京、上海、重慶、大連、廣州、武漢、西安7個城市同時進行。考試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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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
考生類別 |
考試科目 |
外交
業務
類 |
001001-
001002 |
英語類
(含測繪專業) |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外語筆試、口語及聽力測試 |
001003-
001017 |
非通用語類 |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外語筆試、口語及聽力測試,英語水平測試 |
非外
交業
務類 |
002001-
005005 |
行政技術類 |
行政技術專業筆試、英語水平測試 |
006001 |
機要祕書類 |
機要祕書專業筆試、英語水平測試 |
全體考生均需參加心理素質測試。
3.准考證:考生在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須攜帶人事部頒發的公共科目考試准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在職人員持工作證,還需在考試前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面試:我部將根據考試成績公佈面試人員名單,並於1月下旬在北京統一組織面試。
(三)體檢:我部將依據人事部、衛生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於面試期間在北京統一組織體檢。
(四)政審:根據各項考試成績、面試效果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政審人員名單,並於3月初進行政審工作。同時,將對報名信息進行覈對。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一律不予錄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試錄用信息可登陸我部考錄網頁進行查詢(www.mfa.gov.cn/chn/klzcc)。
(二)有關政策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爲:(010)6596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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