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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安理會就朝鮮核試驗問題進行表決,一致通過了關於朝鮮核試驗問題的第1718號決議。左一為朝鮮常駐聯合國代表朴吉淵。
朝鮮9日宣布進行地下核試驗後,遭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反對。聯合國安理會14日通過決議,對朝鮮核試驗表示譴責,同時要求朝鮮放棄核計劃,立即重返六方會談。國際軍控專家認為,朝鮮核試驗違背了朝鮮有關實現半島無核化目標的承諾,損害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權威性。
軍控專家指出,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規定,只有在『1967年1月1日前制造並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纔被承認為合法的核武器國家,而當時符合這一規定的國家僅有聯合國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盡管這一規定對那些想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似乎不太公平,但條約明確要求核武器國家必須進行不可逆的核裁軍。在國際法中,這個條約是平衡的:一方面,防止核擴散;另一方面,進行核裁軍。
軍控專家認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為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核心,在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及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曾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成員國的朝鮮選擇了退出條約,進行核試驗。朝鮮的這些舉動損害了這一條約的權威性。
軍控專家說,國際社會曾為和平解決朝核問題積極進行外交斡旋。2005年9月,朝核問題第四輪六方會談經過兩個階段的艱苦談判,達成共同聲明,確立了半島無核化的總體目標,其中包括朝方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早日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同年11月,各方在第五輪會談第一階段會議中達成主席聲明,重申根據『承諾對承諾、行動對行動』原則全面履行共同聲明,早日可核查地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目標。
軍控專家認為,盡管朝美雙方嚴重缺乏互信,使朝核問題的和平解決進程在短期內難以獲得實質性突破,但國際社會和有關各方一致認為,六方會談在過去幾年中已經取得重要和積極的進展。六方會談依然是目前解決朝核問題的有效途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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