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在22日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承辦的中國財經法律論壇上,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首次表態,《鐵路旅客意外傷害條例》中規定的強制保險內容應當進行修改。
去年8月,黃金榮以火車票價中包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而自己並不知情爲由,對北京鐵路局提起訴訟,引發轟動一時的“火車票強制保險第一案”。作爲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保監會對此愛莫能助,使大衆寄希望於保監會撤銷這一所謂強制保險的意願落空。
楊華柏說,現行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條例》規定的鐵路部門對於火車票購票人收取票價2%的強制保險,不合理。這個強制保險不是由保險公司收取的,由於在這個問題上認識不同引發了訴訟因此應當進行修改。
他建議,中國應當修改保險法中的關於強制保險的有關規定。因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程序和時間比較長,可以考慮把權限適當下降,下降到由保險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共商。同時,保監會要加強對強制保險的監管,尤其要加強對強制保險條款的審批。由於在強制保險的投保當中,投保人和被保人都處於被動地位,因此監管部門在條款的審批過程中,應當特別注重它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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