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間的糾紛,雖然標的額不大,但往往案情卻十分複雜,處理起來存在很多困難。張某在其堂兄張某某的漁船工作時受了傷,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了分歧,對於村委會的調解,張某某甚至說出了“不調解,你去告我吧”,張某一氣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最終,海事法院在漁村設立的巡迴審判點卻在案件受理的當天就成功解決了雙方之間的糾紛。
本案中的原、被告張某和張某某是同村漁民,且雙方是未出五服的堂兄弟。張某在張某某所有的漁船工作時受了傷,雙方在賠償問題上發生分歧。後來張某曾請村委會幫忙調解,可沒想到張某某不僅斷然拒絕了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甚至還說出了“不調解,你去告我吧”的氣話,致使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張某一氣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海事法院在漁村設立的巡迴審判點將此案通知法院後,法官立即趕赴漁村,爲當事人辦理了立案手續,並在當地漁港監的辦公室中進行了審理。針對該起訴訟的特點,辦案法官力圖幫助雙方當事人消除誤會,解決矛盾,並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了調解。法官向被告指出,其對原告的受傷負有責任,其拒絕向原告賠償的行爲是不合法的,同時還向被告解釋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和應賠償的項目。針對當時原告情緒激動的狀況,法官進行了耐心的勸解,並指出其提出的訴訟請求中有些項目沒有足夠的依據,被告也缺乏相應的承受能力。法官耐心勸導訴訟雙方都可以做出讓步,而不要讓雙方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被告向原告鄭重道歉。
據瞭解,天津海事法院針對海事案件“線長面廣點多”的特點,根據漁民訴訟的特殊需求,於今年組織了巡迴審判小組,並在轄區沿海漁村設立了5個固定巡迴審判服務點,就地開展法律諮詢服務,調解村民之間的糾紛,案結事了,極大地方便了漁民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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