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有關企業年金的兩個新政策在天津市相繼出臺,使企業年金再次引起市民關注。業內人士分析,由於企業年金的原則框架已經在本市基本確立,很可能到今年年底就會有“大動作”出現。
據瞭解,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基金由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等三部分組成。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稅收優惠;員工退休後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提高收入水平。
今年9月,《天津市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意見》和關於印發《天津市貫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相繼出臺。新政策明確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繳納的費用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8%以內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未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機構,均不得管理或參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以前已經管理或參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單位,應在2006年12月底之前清算後退出。
上海浦發銀行有關人士分析,本市企業年金的相關原則框架已經具備,只是操作層面上的細節規定還沒有完全到位。另外,有意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也還需要仔細領會政策,估計到今年年底前,本市企業的企業年金就會有“大動作”。
據瞭解,目前已有多家保險公司、銀行、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獲准在本市開展企業年金業務。部分金融機構已經開始着手與本市企業簽署企業年金合作意向書,爭取搶先佔領本市企業年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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