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10月24日上午,中國香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發表演講時呼籲,國際反貪機構需要加強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以有效而迅捷地凍結並追回贓款,打擊腐敗分子。
目前,包括瑞士在內的許多國家的銀行施行嚴格的保密制度,使許多存款人可以放心地把大量資金存往這些國家的銀行。這也被一些腐敗分子所利用,客觀上爲他們的貪污受賄開啓了方便之門,許多國家的貪官把銀行的保密措施當做逃避打擊的避風港灣。
10月24日上午,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大會暨會員代表大會舉行第一場專題研討會。圍繞“高效的反貪機構:政策、結構及職能”,江樂士說:“我們決不能容忍腐敗,應該讓腐敗分子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懲處,非法資金和資產應該被追查和收繳。我們應該通過建立合作機制,使被掠奪的資金能夠被迅速凍結,然後迅速地歸還給相關國家。還應該迅速地凍結相關可疑賬戶,以開展調查。”
他同時不無遺憾地稱,目前金融機構過度的保密制度,使正義伸張受到阻礙,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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