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被人誣陷參與盜竊後,面對警方調查,竟承認虛假違法事實,並編造謊言轉而誣陷他人。警方經查證,查明瞭案件真相,該男青年因提供虛假證言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8月31日,張某等三名不滿14週歲的少年在穿芳峪鄉北臺頭村南磚場盜竊電線時,被磚場保安人員當場抓獲。穿芳峪派出所依法對張某等人進行詢問。張某等人交代稱,參與盜竊電線的還有本村的吳某。民警隨即對吳某進行調查,吳某承認參與了盜竊案,還交代本村的陳某是盜竊同夥。民警隨後對陳某展開調查,但結果證實陳某並沒有參與盜竊。爲此,細心的民警反覆圍繞案件相關人員查證。最終民警查證吳某並沒有參與盜竊,事實上張某等少年被抓後,面對民警詢問,栽贓與他們關係不好的吳某。而吳某在民警對他調查之前,聽說自己被張某等人誣陷,便認爲自己無法說清問題,便索性承認盜竊,並胡亂編造本村陳某也參與盜竊的虛假證言。查清案情真相後,鑑於張某三人不滿14週歲,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後,讓家長領回家嚴加管教。而吳某因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影響案件調查,於10月20日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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