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一份通知,讓安徽省某市機關報記者李欣(化名)陷入了沉思。
6年前,他順利獲評安徽省新聞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按照慣例,5年後即可參評副高職稱,2005年,因爲論文數量不夠,李欣未參加,今年,他四下求助,以爲過了論文關,就可高枕無憂。
而現在,因爲這個通知,李欣評選副高職還需過一道很重要的關。
事情起因於5天前,省人事廳等有關機關下發了《安徽省新聞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下稱《試行標準》)。
這份長達16頁,同步送達安徽省下轄17個市人事局等單位的《試行標準》,與往年有了較大改變,“除了以往都有的論文和獲獎要求外,增添了許多量化數字指標。”
李欣雖然位居報社中層,但尚在一線,所以數量指標還不成問題,真正擋在他面前的“坎”是該標準中一項有關“正面報道”的規定。
本報記者查閱該《試行標準》發現,在高級記者、編輯職稱評定能力條件欄中,悄然增添了一項內容,“每年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刊播正面宣傳報道安徽的稿件不少於三篇,其中專職從事向中央主要新聞媒體供稿的,每年不少於30篇。”
降至副高職稱,即主任記者、編輯評定,這一數量要求相應減少爲,每年一篇,專門供稿者不少於20篇。
《試行標準》對正面報道的篇幅,亦有詳細規定,“每篇不少於500字,或時長不少於20秒”(指電視和電臺記者)。
試行標準也作出明確界定,“中央主要媒體”包括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五家。
除此之外,在文件附則中還制定了相應的處罰規定,“在新聞報道中出現嚴重導向錯誤,除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外,在以後兩年內不得申報。”
橫空出現的“正面報道”關,難住了這位在基層黨報工作了十餘年的老記者。他所在報社只是安徽一家普通地級市的機關報,平時幾乎沒有機會與中央級媒體打交道,“省裏的報紙可能還好些,我們這些小報要在中央大報上發文章,難啊。”
此前,他所在的報社,按照慣例,已經公示了本年度推薦副高職稱的人選,但“通知一下來,就撤下了公示”,已經裝裱好的送評材料再度發還個人。
什麼報道算正面報道
李欣說,在他所屬的地市機關報系統,只要受聘,擁有副高級職稱的人,每月工資比擁有中級職稱的人高200多元,升至副高後,還可享受一年一次體檢,而中級則兩年一次……
更爲關鍵的是,在地市級機關報,只有拿到高級職稱,才意味着有進一步升遷的機會。“我在外省報社供職的同學,大多已經正高了。”
和李欣一樣苦惱的還有安徽省另一地級市晚報的副刊部主任張海(化名),他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約稿和編稿,幾乎很少涉及新聞採寫,“我們做副刊的,新聞本身就少寫,還要在中央的那幾家媒體上發表”,他表示,困難確實不小。
更有受訪者認爲,“地方報紙首要任務是爲地方服務,而向上投稿宣傳安徽形象應是外宣部門的工作,”因此,《試行標準》對一般記者來說要求過嚴。
相較於部分質疑聲音,更多的參評者則流露出疑惑,“中央主流媒體除了這五家,其他的比如新華社下屬的報紙,團中央下屬的《中國青年報》,算不算?”
“如果我的報道被中央電視臺某讀報欄目讀了算不算?被人民日報網站轉載了算不算……”
李欣查詢了很長時間,終於想起,自己曾有一篇文章被中央電視臺《馬斌讀報》欄目讀過,這是一篇展示安徽省基層鄉鎮機關良好工作作風的稿件,但他也有上述擔憂。
類似的疑問還包括對正面報道的理解,“有很多報道並不是正負截然對立的,比如話題之類的評論報道,怎麼算?”一位擅長時評的新聞從業者問道。
負責此項工作的安徽省人事廳負責此項工作的一位官員表示,所謂正面就是符合國家正確的輿論導向,地方重大成績、活動、地方名人皆是好題材,“就是不要盡找問題批評,問題客觀存在,但老做會有負面影響。”
而針對這些具體而微的困惑,試行標準尚未一一闡釋,這位官員解釋說,“標準是死的,還需要在實際評審中視具體情況實事求是。”
“改革必然要損害部分人利益”
試行標準出臺一週後,“整體反映良好”,上述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
這幾日,人事廳有關部門不時接到來自各市記者的諮詢電話,上述省人事廳官員認爲,“以往職稱盡循舊例,許多人都是臨時抱佛腳,試行標準推動了大家重新重視職稱的評選工作。”
更爲顯著的意義在於,此次新頒佈的試行標準還是安徽省人事廳根據新形勢,實施職稱評審改革的試點工作之一。
2005年7月,安徽省人事廳下發《安徽省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而原定當年就實施的修改標準之事,一直被拖延至今年,涉及新聞從業者的改革只是其中之一。
接受本報記者諮詢的人事廳官員解釋了文件出臺的背景,國家關於新聞行業的職稱評定標準還是1986年公佈的,安徽省的相關標準,也已頒佈多年,目前的形勢,“已經不能完全合乎中央反覆強調的人才新戰略和新要求。”
“我們不能等中央出了以後,地方再出,所以率先嚐試。”他甚至慨言,作爲主管部門,如果還坐守舊標準,就是行政不作爲。
新聞系列的試行標準於是應運而生,遵循的原則被這位官員概括爲“鬆門檻,嚴能力”。
除了增加明確的量化指標外,關於正面報道的條款被賦予披沙揀金的功能。“高級職稱意味着在此崗位上有着更高的專業要求,同時也應成爲行業榜樣,作出更大貢獻,如果連在中央媒體上發表文章都做不到,怎麼能說是稱職的高級?”該官員說。
爲什麼要強調正面報道?這位官員迴應說,這符合中央關於加強輿論導向的要求,也符合安徽省情。
他還認爲,批評報道相對容易發表,而言之有味的正面報道更考驗能力,也更有發表難度。
至於參評者因爲所在報社和具體工作的差異而出現的困難,他說,“改革必然要損害掉部分人的利益,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他做了一個形象的類比:在縣城機關工作,升個處長,遠比在省裏或中央難度要大,但並不能就此說,職務考覈的標準有問題。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亦有參評者對此舉表示認同,“副高和高級職稱已近金字塔頂端,增加標準,總比放任自流要好。”安徽某報一資深記者說。
此外,省人事廳還擬在高級職稱的評定中,採用考試和評審結合的方式,增加新聞理論和時事政策考試。今後,所謂“熟悉國家大政方針、精通新聞業務、專業知識豐富”等要求將不再是紙面上籠統的概念,而形之以具體的試卷考題。
“作爲擁有高級職稱的精英,如果不熟悉具體政策,如何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當地一位官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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