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長城旅遊學院社會實踐與就業辦主任劉豔惠擅自收取學生實習管理費,並將由此獲得的2.3萬元裝進自己的腰包。近日,因涉嫌貪污罪,劉豔惠被公訴至延慶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稱,劉豔惠於2004年上半年長城旅遊學院學生實習期間,在學院尚未明確規定是否收取學生實習管理費的情況下,私自代表該學院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通過實習單位從學生實習津貼中扣除實習管理費。2004年4月至9月,劉豔惠又採取向實習單位出具假收據、打收條領款等手段,以學院名義先後向實習單位收取實習管理費22800元,從實習生個人手中直接收取實習管理費500元,並向學院隱瞞收取學生管理費的事實,將收取的管理費據爲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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