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滿釋放的農民朱某居然敢冒充副市長,公然在電臺徵婚,並以副市長的身份和人同居。騙局被識破後,朱某攜款逃跑,結果被女友給送到了公安局。日前,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
現年38歲的朱某是江蘇省豐縣南關村一普通農民,曾在2000年因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06年3月,朱某假冒國家機關處級幹部的身份,通過銅山縣廣播電臺“單身終點站”欄目徵婚。徐州市居民李某某通過收聽廣播和朱某相識,朱某稱自己是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後朱某以徐州市副市長的身份與李某某同居。
2006年4月初至6月中旬,朱某以幫助李某某兒子轉學校、幫李某某調動工作等爲由,陸續騙取李某某人民幣共計17400元,所騙贓款除800元用於李某某外,其餘均被其揮霍。因事情遲遲不見有着落,李某某產生懷疑,朱某看詭計要被識破,於是攜錢逃跑。
7月6日,朱某被李某某及其弟弟抓住扭送至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