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報道,因打孔盜竊原油,河南濮陽縣4名“油耗子”10月26日被處以死刑。當日,河南省在中原油田外輸原油首站所在地——濮陽縣柳屯鎮對此公開宣判。
據瞭解,近年來,不少人頻頻以身試法,對中洛輸油管道進行打孔盜油,不但給企業造成原油損失,企業還要因此付出高額的搶修費、污染賠償費以及管道運輸費。但以往對此類犯罪分子均按盜竊罪量刑,犯罪分子頂多被判上幾年。此次是該省第一次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
經查,2001年10月至2003年2月期間,濮陽縣人李世生、管有聚、陳茂寬、王相偉夥同他人分別在中原油田至洛陽的中洛輸油管線管道上打孔盜竊原油37起,盜竊原油437噸,造成原油損失、搶修費、污染賠償費以及管道運輸費損失共計337萬元。他們大肆破壞正在使用中的輸油管道,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直接間接損失巨大,社會危害極大,被依法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