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2006年10月20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
爲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充分認識貫徹《決定》的重大意義。《決定》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科學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正確分析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社會形勢及其帶來的矛盾和問題,深刻闡述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全面部署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是指導我們推進社會建設的綱領性文獻,標誌着我們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共產黨執政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決定》強調,全黨要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決定》完全符合我省實際,必將有力地指引和推動我省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貫徹,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精神上來。
2.我省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取得顯著成績。黨的十六大以來,省委高度重視推進和諧社會建設,2005年頒佈了《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構建和諧廣東的若干意見》(粵發〔2005〕13號)。圍繞“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目標,狠抓發展第一要務,國民經濟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推進依法治省,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加強;推進文化大省建設,科技、教育、文化事業蓬勃發展;實施“十項民心工程”,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正確處理新時期社會矛盾,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實施固本強基工程,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明顯增強。在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我省和諧社會建設積累了初步經驗: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必須堅持維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確保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必須堅持深化改革,通過體制創新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必須堅持樹立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堅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增強社會和諧的精神力量;必須堅持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社會管理水平。這些經驗必須繼續堅持,並在《決定》精神指引下與時俱進地加以豐富和發展。
3.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是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我省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這既是發展黃金期,同時也是矛盾凸顯期。當前,全省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社會治安、公共安全、資源環境等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增多,部分社會成員思想道德失範,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還不完善,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還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也給我省社會帶來不穩定不和諧因素。這些矛盾和問題的產生,既有社會發展階段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又有廣東自身的特殊性:改革開放先行一步,各種社會矛盾暴露得較早、較多、較充分;流動人口衆多,給社會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地理位置特殊,直接面對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和影響。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促進社會和諧,是人民羣衆的強烈願望和要求,是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關係到我省現代化建設的戰略全局,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關係到全省的長治久安。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必須切實增強歷史使命感和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二、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4.指導思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爲本、科學發展、改革開放、民主法治、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在黨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的原則,以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堅決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的發生,着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提高黨駕馭和諧社會建設能力,推進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努力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實踐中走在全國前列。
5.目標任務。到2020年,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協調,發展不平衡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城鄉、區域和階層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社會保障更加完善,基礎教育、基本醫療、羣衆文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備;社會管理更加科學,社會運行健康有序;社會活力更加增強,創新型廣東基本建成;文化建設更加繁榮,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道德風尚進一步形成;生態環境更加優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實現社會政治穩定、經濟運行穩健、治安秩序良好、社會風尚文明、人民安居樂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三、堅持科學發展,爲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物質基礎
6.切實把經濟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堅持發展第一要務不動搖,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現代化進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致力於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創造更充裕的社會財富,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增強促進社會和諧的物質基礎。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進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更加註重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更加註重內外源型經濟協調發展,更加註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更加註重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7.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以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爲核心,大力推進產業高級化和適度重型化,形成以高技術產業爲先導、支柱產業爲支撐、服務業快速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後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逐步構建節約型的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形成綠色產業體系。加強產業發展的戰略研究和宏觀規劃,注重產業政策引導,加快重大項目建設,促進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8.加快建設創新型廣東。堅持走以市場爲導向、以企業爲主體、以人才爲根本、以產業技術爲重點的自主創新路子,把廣東建設成爲國家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加強創新資源整合,加快建設區域創新體系。實行原始性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以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爲主,集中力量突破重點領域核心技術。大力推進產學研結合,提高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實施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名牌戰略,保護和促進自主創新。廣泛開展羣衆性的發明創造活動和科普活動,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學校、企業開展各種創新競賽。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爲建設創新型廣東提供強大智力支撐。
9.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多予少取放活方針,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實現全省農村富裕安康。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加快培養新型農民,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各級政府要把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各級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主要用於農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着力解決農村“一保五難”(即最低生活保障和行路難、飲水難、讀書難、看病難、住房難)問題。凡財政安排給農民的補助補償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委託金融機構或由鄉鎮財政所直接支付給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防止被截留、擠佔、挪用。各級政府特別是縣、鎮政府要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抓緊編制和實施村莊規劃。做大做強中心鎮和專業鎮,發展特色經濟和民營經濟,壯大縣域經濟實力。進一步優化全省區域發展佈局,推動省內不同類型地區互動協調發展。鼓勵珠江三角洲率先發展,提升區域競爭力,增強輻射帶動能力;編制實施“東西北振興計劃”,加大對北部山區和東西兩翼地區的扶持力度,加快欠發達地區的發展;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與欠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工業園建設,落實和完善珠江三角洲對山區欠發達地區的對口幫扶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合作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不斷拓寬合作領域,提升合作的層次和水平。
10.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創造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體制機制。堅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繼續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與創新,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以改革促發展、促穩定、促和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凡改制方案未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不能實施;凡職工安置、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接續等措施不落實的,不能實施;凡職工安置方案和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不落實的,不得進入破產程序。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強化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範審批行爲,加強後續監管;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加快推行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理建設制。繼續深化投資、財稅、價格、分配製度和農村綜合改革,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凡涉及重大利益調整、影響重大的改革措施,要堅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進一步擴大對外經貿合作,有效利用外資,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充分利用好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建立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四、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
11.大力發展社會事業,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堅持以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更加註重解決發展中的不平衡問題,更加註重發展社會事業。以發展社會保險、基礎教育、基本醫療、羣衆文化、公共基礎設施等社會事業爲重點,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社會保障體系和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堅持以公平正義保障社會和諧,更加註重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突出社會事業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建立健全公平享有社會事業福利的制度保障,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12.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着力向欠發達地區、基層和困難羣衆傾斜,向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再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社會治安等領域傾斜,擴大公共財政覆蓋面,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深化地方財政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省與市、縣的財政體制。健全激勵型財政機制,改革完善省對市、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提高欠發達地區財政自給能力。通過3至5年努力,明顯改善縣鎮財政困難狀況,增強縣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強化審計監督,加強和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價預警體系,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13.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讓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加強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節,着力解決貧富懸殊和分配不公引發的社會矛盾。堅持依法治稅,加強稅收徵管,加大對壟斷行業價格和收入分配的監管力度。落實擴大就業政策、健全最低工資制度、提高社會保障標準等措施,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加快推進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建立規範的國有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14.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切實保障羣衆基本生活。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基本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社會保險費的徵繳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增強省級調劑能力,積極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完善養老金計發辦法,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升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風險能力。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探索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醫療、工傷保險辦法。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國有資產變現補償、財政資助等多渠道的資金籌集機制,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問題。推廣省內流通的社會保障卡制度。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大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積極發展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慈善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捐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加強對捐贈財物的監督管理。
15.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實施綠色廣東戰略,認真執行珠江三角洲和全省環保規劃,嚴格實行分區控制。嚴格建設項目環保準入,落實環保工作“三個一律”。新建項目,凡達不到環保要求的一律不準上馬;在建項目,凡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準投產;已建項目,凡經過限期治理和停產整頓仍不達標的一律關閉。加大力度治理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土壤污染等環境問題,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生態省建設規劃。健全環保監督執法和監測預警兩大體系,提高環保監控能力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完善各級政府環保實績考覈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省對各地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定期進行考覈,並公佈考覈結果。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等問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五、堅持爲民務實,解決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問題
16.完善就業政策體系,着力解決就業難問題。完善和落實扶持就業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擴大與促進就業工程,重點幫助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等困難羣體實現就業。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組織體系,完善統一規範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就業信息共享。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和技能培訓,“十一五”期末,各級各類職業技術院校在校生達到239萬人,年完成各類職業技能培訓1000萬人次以上。大力實施“智力扶貧工程”和“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2006年安排1萬名、2007年安排1.2萬名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免費就讀技工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並推薦就業。實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工程,從2006年冬季開始,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能參加正常培訓的城鄉退役士兵,免費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欠發達地區、面向基層就業。
17.推進教育均衡協調發展,着力解決讀書難問題。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致力促進教育公平。認真落實農村免費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逐步擴大免費義務教育範圍。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兩年內消除農村中小學校C級和D級危房。進一步推進中小學佈局調整和規範化建設,切實解決“大班額”問題。積極探索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顯著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高等學校招生的合理增長,着重提高教育質量。完善《民辦教育促進法》配套政策,大力發展民辦教育。提高師資特別是農村師資水平。進一步完善助、補、貸、減、免、獎的助學體系,各級政府要安排貧困學生救助經費,確保貧困學生不因貧失學;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年要從學費總收入中提取不低於5%的資金用於獎學、助學和學費減免;大力開發勤工助學崗位,重點支持貧困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完成學業;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獎學。全面實施教育“陽光工程”,推進各級各類學校招生、收費、經費使用等事務公開,建立健全規範合理的收費制度。加強教育經費投入與使用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嚴肅財經紀律,凡貪污、剋扣、挪用、截留、抵頂教育經費的,一律先免職後查處。
18.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着力解決看病難問題。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進醫療機構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加大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重點發展公共衛生、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雙向轉診、高中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制度。簡化審批手續,鼓勵有行醫資格的人員開辦私人診所。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網絡,實現小病在社區解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繼續擴大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提高醫療保障水平。鞏固完善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積極探索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實施“每村一個衛生站、一名醫生”建設計劃,省補助經濟欠發達地區每個行政村衛生站每年1萬元。大力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提高中醫藥服務基層的能力。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制度,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加強醫院管理和醫藥市場監管,重點整治非法行醫、藥價虛高、製售假劣藥品和醫療機構亂收費等問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和公辦醫院的改制重組,積極發展民營醫療機構。建立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多渠道籌集醫療救助基金。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公衆健康教育。
19.加強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和規劃建設,着力解決住房難問題。建立城市規劃公衆參與機制和城市規劃公示制度。加強房屋拆遷規劃管理和項目管理,設立拆遷監控資金賬戶,嚴格控制拆遷規模。凡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或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不落實的,不得頒發拆遷許可證;各種拆遷補償沒有足額兌現到被拆遷人的,不得實施拆遷。慎用強制拆遷,確實需要強制拆遷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執行。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有效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土地和房源、操縱房地產價格等不法行爲。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發展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着力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加快機關剩餘公有住房的清理出售。
20.加強徵地管理,着力解決被徵地農民再發展問題。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從嚴控制徵地規模。嚴格落實徵地建設項目“三條紅線”,徵地手續不齊全、不完備的項目,不能開工;沒有與農民就徵地補償民主協商、達成協議的項目,不能開工;徵地補償款沒有兌現到農民手裏、各種補償不到位的項目,不能開工。認真執行《廣東省徵地補償保護標準》,低於補償保護標準的徵地項目不予審批。
抓緊清理歷史拖欠徵地補償款。深化徵地制度改革,規範徵地權的行使,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區分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的新型徵地制度,完善被徵地農民的補償機制。增加徵地透明度,充分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和工業建設用地的容積率,促進土地的集約利用。加快土地權屬確認和發證工作,兩年內基本完成農村土地的確權和發證工作。探索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新機制。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監督落實土地徵用補償金髮放,嚴肅查處違法行爲。建立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探索確保農民現實利益和長遠穩定收益的有效辦法,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
21.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着力化解勞動糾紛。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備案制度。依法規範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推動勞動關係三方協調組織向基層延伸,積極培育企業內部勞動關係制衡機制。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隊伍建設,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審理。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爲,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加快建立建築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聯動制裁惡意欠薪逃匿行爲的長效機制。努力提高企業工會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爭取五年內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基本建立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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