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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討債活動暗流湧動20年,但由於未能得到國家工商部門審批,一直被列於禁止注冊的『黑名單』上。近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發布的商賬追收職業培訓的新項目再次引發了民間討債活動合法化的爭論。據介紹,商賬追收師的首批培訓6月在北京開班,現在已經有100多名學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全國統一職業崗位證書》。國家有關部門的舉動是否意味著民間討債合法化?現有的討債公司生存狀態如何?11月初,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資產千萬的神秘追債人
宋老大(化名)在哈爾濱的討債公司裡面是人人皆知的人物,他做討債這一行時間最久影響最大。據說,不管多難討的債務,只要他出手,沒有要不回來的。
像人們猜測的那樣,乾討債這一行的都有一副有威懾力的外貌。宋老大一米八十多的個頭,身材粗壯,貼著頭皮留著短短的一層頭發茬。他的脖子上掛著一條小孩手指粗的金鏈子,兩只胳膊上還分別紋著青龍和白虎的圖案。對於自己的過去,他不願意多談。但據別人介紹,宋老大年輕時在社會上非常『有名』,曾因斗毆致人死亡,被判過10年徒刑。
上個世紀90年代初,他保外就醫之後就乾起了追債的行業。宋老大說:『那時候,私營企業剛剛興起,討債人還不是很多,企業有債務討不回來的時候,往往找那些在當地有「名氣」的人物,所以那時候的討債人與所謂的「社會人」沒什麼區別。』宋老大當時的『營業』范圍主要在哈爾濱市道外區一帶。
宋老大說:『誰也沒想到追債能賺到錢,可是社會上對這方面的需求實際上已經很迫切,第一個月,就有三家企業找上門來,討回債務十多萬元,除去返還客戶的八萬元,自己淨剩了五六萬,這時我纔發現追債大有可為。』
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起,宋老大的業務迅速發展起來,他手下有十幾個人,買了兩臺車,還注冊了法律諮詢公司。如今,宋老大的公司已經發展為同類企業中的佼佼者。他們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受理的業務金額不能低於20萬元人民幣。如果想讓宋老大親自出馬,那麼受理金額不能低於500萬元。據介紹,宋老大的公司每年受理業務170起左右,以最低限額20萬元估算,他們每年的收入應不低於一千萬元。
什麼樣的人找討債公司
據介紹,討債公司的傭金額度是按賬齡和討債的難易程度來收取的。所謂賬齡是指債務持續的時間。一般賬齡是半年的債務,收取債款10%為傭金;賬齡為一年的收取20%;賬齡3年以上的,50%以上的債款就都要成為討債公司的傭金。
除了傭金之外,討債公司還要預先收取一兩千元的風險金。這部分錢用於支付討債公司先期的調查工作,如討債公司經過調查認為債務有追討的價值,他們會進入實質性的討債階段,否則的話討債公司會建議客戶放棄。討債公司主動放棄的情況很少出現,一般這都意味著債務人已經死亡。
在宋老大的公司,記者親眼見識了他們的討債過程。一個外地的建材商為海城街的一家裝飾材料商店供了三十幾萬元的貨物,可是年終對方卻以沒有錢為由欠債不還,一直拖了半年的時間。宋老大問明了對方的商店位置和現在是否正在經營等情況後,果斷受理了這單業務。一個戴墨鏡的粗壯漢子被他叫進了辦公室,外加幾個業務員,一起跟著客戶去討債。
他們來到建材商店,店主立刻就明白了怎麼回事。她開始還辯解,可當討債公司的人介入談判之後,她就明顯泄了氣,並且表現得不那麼強硬了,最後乖乖拿出了錢。談判時,討債公司的幾個人就在屋裡面四處溜達,表現得好像漫不經心,但顯然是這種威懾力給欠債人施加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據宋老大介紹,找他們討債的多是私營小業主,最初是一些原材料的供應商,外地人不少;現在,什麼樣的人都有,國企、私企門類五花八門,某電信公司甚至還與他們聯系過,欲追討話費,最後因政策上的問題這單業務沒有談成。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年包工頭找他們討債的特別多,說明農民工的欠薪問題的確是很嚴重。
一個討債公司的客戶與記者私下聊了起來。他說,這已經是他第二次討債了。雖然討債公司的效率很高,但也不是沒有隱懮的。比如有些公司以人身傷害的方式要賬,引發刑事案件後一跑了之,債主就成了案件的主謀,要不到錢反而攤了官司。所以,這一次他一定要與對方簽訂免責協議,即在合同上注明不允許利用非法手段討債。
討債采用非常規手段
前些年,在社會上流傳過許多有關討債的段子,比如有些人找肺結核病患者強行住到欠債者的公司或者是家裡,討要債款,對方無奈只能乖乖地還債。
宋老大說,這些手段他早年的時候也用過,但因為過於野蠻現在早就放棄了。
據介紹,討債公司之所以能成為一種職業,就是因為這種行業的專業性。宋老大說:『討債的手段很重要,有效而不能過於強硬,前些年第一批討債公司都「死」了,就是因為他們的手段不當引起了刑事案。』
宋老大將自己的討債手段總結為非常規手段——即在合法與有效之間達成一種平衡。在這兩點之間他特別強調合法性,並認為這是公司生存的根本。
據了解,討債公司實行的非常規手段說起來也並不神秘,實際上就是利用調查手段刺探債務人的個人隱私作為要挾或者調查企業的商業秘密,比如說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為了搞到這些材料,討債公司通常會不惜代價,甚至出錢購買。據宋老大介紹,他們曾為了300萬的債務花10萬元買過一份材料。
宋老大給記者講了兩個他們公司討債的經典案例。去年3月,一個債權人找到他們要求討債。經過調查,他們發現欠債者是一家負債數千萬的企業,嚴重資不抵債,按理來說放棄也可以。可是通過調查,他們發現這家公司的老總卻生活奢華,出入高檔賓館飯店,坐飛機飛來飛去。於是,他們就自己買飛機票,跟著這個老總飛了一個多月。最後,在一個月零一天的時候,老總終於頂不住壓力還了債。
還有一次,欠債人逃亡在外,誰也查不出去向,只剩他的父母親在家裡。經過調查,他們查出欠債人是個大孝子,於是決定從他父母那裡打開缺口。他們給老兩口僱了一個常年的保姆,給老人家重新添置了一套家用電器。老人家住二樓,下水道常年堵塞,一堵糞便就往上冒,老人找了多次物業不管。討債公司出手把事情解決了。老人後來出於感激,把兒子秘密叫回來還了債。
被逼債的老賴
然而,討債公司也並不是每戰必勝的。他們每年有大約30%的債務追討之後無結果,這些人就是欠債人中的死硬分子,在社會上普遍被稱為『老賴』的人。談起這些人,宋老大是極端地痛恨。
據相關資料顯示,我國最高法院發布的消息稱,每年經濟糾紛中法院判決拒不執行,而須強制執行的案件,佔到判決賠償案件總數的52%。而一家地方法院的統計顯示,70%的強制執行案件沒能執行回來一分錢。
為什麼執行工作難以開展?有關人士認為,與社會誠信體制的缺位有很大的關系。欠債人往往利用起訴前分散隱蔽財產的方式,使法院沒有執行的目標,然後自己再躲藏起來,法院甚至連欠債人的面都見不到。還有的公司本身就是皮包公司,一年一開張,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等法院執行的時候,人員早已不知去向。
宋老大還向記者介紹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討債故事。2002年,哈爾濱出了一個著名的老賴,當時,全國幾十家債權人找到他們要求討債,總金額近千萬。公司迅速開展了業務。此時,老賴早已不見蹤影,財產、房產也轉移,盡管他們家的人生活依然富裕,可是吃的、用的都不是自己的。但是,宋老大他們沒有放棄,經過研究他們認為老賴沒跑遠,肯定就在附近,而且他還經常回家,因為在老賴家的垃圾裡發現了一些老賴用過的藥瓶等物品。於是,他們開始蹲坑,可是兩個月沒見老賴任何蹤影。終於有一天,老賴大意了,竟然外出買東西被發現。公司立即出動了幾十人將老賴住的別墅團團圍住,堵住了出口,然後向法院報告。可是等法警趕到別墅時,裡裡外外找了個遍竟都不見其蹤影,他竟然在別墅裡面蒸發了。至今也沒人知道這個老賴是怎樣逃走的。
民間追債合法化的爭論
宋老大說:『現在的討債公司越來越多了,說明社會有需求,這個行業有存在的價值,不管地下運行還是國家承認,它都不會在短期內消失。』
宋老大表示,相對來說,他希望得到國家的承認,並注冊一家討債公司。但他不會去參加所謂商賬追收師的賠訓,因為『明顯是在走形式,「電話催賬,再用信函,之後是上門拜訪,都不成功最後再采取法律手段」,如果真那麼容易的話,還能有討債這個行業嗎?』
律師姜啟凡認為,討債公司大面積的出現是法制社會的尷尬,表明法院執行難的嚴重程度,當執行成為一紙空文的時候,求助討債公司就成為了一種不得已的行為。另外,這種現象還說明我國現階段商業道德水平低下,商品經濟的信用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我們有《破產法》卻缺少破產之後的懲罰機制,企業家破產後道德上不受譴責,生活無影響,客觀上給有些人假破產真賴賬制造了可乘之機,改變這種狀況還要從建立信用體系加強懲罰機制入手。
另外,有關人士提醒企業,討債公司還未得到國家的認可,討債仍是一種地下行為,討債公司本身往往管理不規范,甚至屢屢出現扣留僱主的案件。因此,企業應盡量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求助討債公司時也應多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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