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五部委頒佈的《零售商促銷行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10月15日出臺至今快一個月了,可是記者在走訪市場中發現,很多商家並沒有照此規範自己。與此同時也有商家反應,想找本市管理部門諮詢備案無人接待。難道企盼已久的促銷法規形同虛設嗎?法規爲何實施起來這麼難?誠信促銷究竟何時才能真正走進百姓生活?
清倉兩年多沒人管
促銷法規形同虛設
昨天,記者走訪了本市一些商業機構,發現部分商家在促銷上還是比較遵守規則的,但仍有一些商家繼續着違規的促銷行爲。在金街上,不止一家商店打出了“清倉”、“不幹了”的標語,可是據瞭解這些商店已經“清倉”兩年多了,而且售賣的服裝大都是標榜世界名牌的假貨。《辦法》中規定,零售商不得虛構清倉、拆遷、停業、歇業、轉行等事由開展促銷活動,可是這些商店的虛假促銷行爲無人過問。另外促銷法中還規定,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爲獎品、贈品。但在金街附近某大型商場,一位銷售打折服裝的人員卻稱,打折處理的衣服不能實行三包也不能退換,這是商場的規定。
商家想備案無人接待
監管促銷行爲力度差
採訪中,一大型外資超市負責人道出了對促銷法規的不解。由於《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單店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開業、節慶、店慶等名義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其明示的促銷內容,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可是當超市人員找到本市工商局、商務委等部門時,對方卻稱還不知道,不承擔管理責任。而另外一家商場負責人也提出,想規範促銷行爲,可是本市還沒有相關部門對此實施監管。同時他還提出,一些條款也缺乏可操作性。記者也瞭解到,促銷法剛實施期間,很多商場都對此有所忌憚,紛紛改變了愈演愈烈的促銷返券行爲,可是近期又有商場恢復了老做法,在促銷上繼續着“怎麼忽悠怎麼來”。有商家表示,不只是消費者,很多誠信守法的商家也希望《辦法》實施,可是現在個別地方卻出現了“管得了大賣場管不了小門店,管得了自覺守法的管不了投機倒把的”局面。
誠信促銷爲何路不暢
專家解釋有四大症結
促銷法規出臺後形同虛設,只是因爲市場監管不到位嗎?本市商學院市場營銷系主任黃聚河教授認爲,促銷行爲不規範其實是個“頑症”,在促銷誠信問題上消費者反映了很長時間,希望從法律上有所規範,國家這次出臺的促銷行爲管理辦法可以說是一次突破,但現實中的執行難問題還是有其深層次的原因:一是《辦法》出臺前有些方面調研還不夠充分,一些規定在操作上依據不明確,如“不得虛假打折”,可是什麼纔是“真實打折”,《辦法》中並沒有提到;二是執法管理部門工作不到位,其實也不是重視程度不夠,但在人力、財力的投入上無法再分出一部分投放到對促銷的日常監管上;三是此《辦法》是五部委聯合頒發,所以具體落實時權責劃分不明確做起來就會更難,應成立一個綜合性的監察機構,纔能有效管理促銷行爲;四是羣衆瞭解不夠,哪一個法規想執行都要發動羣衆,讓全社會都知道,而現在不僅很多消費者不知道,商家也不知道,管理部門也不清楚,這就造成了落實起來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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