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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記者身份向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勒索380萬元的李凌,今天上午在朝陽法院受審。
開庭伊始,法官對李凌進行了簡單訊問。“被捕前你在哪兒工作?”“中國投訴網做記者,主要負責採訪。”“中國投訴網是什麼性質的網站?”“算是民間性質的吧,主要接受產品質量方面的投訴。”“被捕前你在那兒工作了多長時間?”“半年。”“你的記者身份是經新聞出版總署備案的嗎?”“沒有,記者證是網站頒發的。”“你在這個網站做記者的權限是什麼?”“經調查覈實可以在網站上發表關於產品質量的報道。”
記者瞭解到,網站曾接到過多名消費者對完美公司生產的化妝品有質量問題的投訴,李凌根據消費者提供的材料,寫下了一篇長達十多頁的報道,隨後傳真到了完美公司。“我把材料遞給完美公司之後,對方曾多次主動打電話說要找我談一談,我去過一次,要求他們提供檢測報告但他們卻提供不出來。之後他們又多次打電話跟我說私下解決,要給我錢。”法庭上李凌交待了事情的經過,“我父母生病住院,家裏缺錢,所以我就給完美公司姓孫的經理髮了條短信,開價380萬元,但之後沒了音信。過了不久對方又打來電話說能不能少點,我說無所謂,因爲當時的目的不是爲了要錢,後來的10萬元錢是他們提出的。”
據完美公司孫經理說,他們接到李凌的材料後,曾帶他參觀了公司總部,當時李凌也說公司沒有問題。但今年6月7日至14日間,李凌多次給孫經理髮短信要錢。6月25日12時許,他們將李凌約到朝陽區福建大廈101號房間,給了他兩個信封,裏面塞着10萬元錢。當李凌拿着錢走出房間時,被警方當場抓獲。上午庭審結束時,李凌聲音哽咽,他抹着眼淚,半天從嗓子眼只擠出“後悔”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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