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建設司原副司長嚴健涉嫌受賄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經由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後於近日宣判,法庭支持公訴機關對其指控,一審判決嚴健有期徒刑13年,其妻薛蘭英也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一審判決後,二人均表示上訴。
烏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嚴健先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62.6萬元。其妻薛蘭英和嚴健共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0萬元,均已構成受賄罪。
法院同時認爲,嚴健有價值人民幣337萬元、美金15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