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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其中,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是本次修改的核心內容。本次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強化參保繳費年限爲基礎,以調整計發基數、計發比例、計發月數爲重點,以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爲原則,以保障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爲目標,採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保障新舊辦法的平穩銜接。消息見報後許多讀者打電話詢問“老人、中人、新人”的含義是什麼、待遇上是如何規定的等問題,爲此,記者採訪了市勞動保障局的有關負責人。
據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老人”是指2005年年底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這些已經退休的人,仍按原來的養老保險待遇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不變,並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逐步增加養老保險待遇。也即“老人老辦法”。“新人”是指1998年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參加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新人”按照本次修改的新計發辦法計發養老金。新人的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按照目前情況測算,“新人”至少要在繳費滿15年後,才能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一個條件。那麼,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新人”,最早也要到2013年纔會出現。也即“新人新制度”。所謂“中人”是指1998年全國統一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以後退休的人員。目前在職職工大部分屬於“中人”。
其中,“中人”是這次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主要對象。改革前“中人”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125元補貼四部分組成。改革後,“中人”養老金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養老金的基礎上,考慮到他們1998年1月1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爲保障“中人”養老保險待遇不降低,新辦法特別對“中人”再增發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以保障新老辦法的平穩銜接和待遇的基本平衡。也即“中人逐步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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