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接報一起敲詐案件,立即出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所謂的敲詐人員是一名少女,比報警人小好幾歲,不僅如此,該少女索要的是精神損失費。種種疑點引起民警的關注。通過調查,民警終於查出了案中有案,揭開了敲詐案背後的真實情況。原來是該報警男子將所謂敲詐少女強行姦污後,爲了擺脫少女的糾纏,竟然報警,結果自投羅網。
日前,寧河警方接到一名男青年樑某電話報警,稱有人對他進行敲詐,勒索現金一萬元。接報後,公安寧河分局連莊子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驅車趕到樑某家進行調查。到達現場後,民警看到報警人樑某正和一名少女進行爭執,經詢問得知,樑某今年19歲,在家開了一個檯球廳,向樑某敲詐的少女是蘆臺鎮人,叫韋小丹,今年只有15歲。樑某向民警反映:稱其不認識韋小丹,是她無故要錢。民警覺得蹊蹺,一個少女怎麼能敲詐比她大好幾歲的男青年呢?爲什麼該少女一個勁地找樑某要精神損失費?而當民警讓他們到派出所解決問題時,少女見要錢無望,卻又要急着回家呢。這一切使得民警意識到其中必有隱情,帶着疑問,民警將二人傳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民警向韋小丹詢問,爲什麼找張某要精神損失費?韋小丹仍然說不出要錢的理由。面對韋小丹的緘默,民警耐心地和她談心。在與其談話期間,民警發現韋小丹眼裏含着淚水,流露出很委屈的樣子。民警並沒有把韋小丹當作敲詐嫌疑人對待,而是抓住她委屈這一點,溫和地向她講道理,講清法律政策,從而消除了她的思想顧慮。在民警的感化下,最終韋小丹說出了事情的真實情況。
原來韋小丹初中沒有畢業,就輟學在家。無所事事的她,平日裏經常出入遊戲廳、網吧,結識了許多小青年,其中有一名19歲的王某,就是韋小丹上網時認識的網友。2006年8月7日的一天晚上,王某告訴韋小丹,說他有一個朋友開了一個檯球廳,問韋小丹是否去玩檯球。韋小丹欣然答應。於是,王某騎摩托車帶上韋小丹從蘆臺鎮出發,徑直來到樑某開的檯球廳。王某和韋小丹到樑某家後,見到樑某及其好友劉某。幾人寒暄後,便各自幹自己的事。王某和樑某、劉某開始到房子西屋喝酒,韋小丹就和別人打檯球。玩了一會兒,韋小丹覺得有些累,就去樑某家房子東屋休息。由於韋小丹長期不着家,走那兒住那兒,所以很隨便地就躺在坑上。樑某幾人喝完酒後,王某就去打檯球,而樑某和劉某就來到東屋休息。樑某見韋小丹已躺在坑上,眼睛就直勾勾地打量韋小丹。燈光下,平躺的韋小丹凸顯少女身材。見到此景,酒後的樑某已魂不守舍,心起邪念,欲對韋小丹施暴。面對樑某的無理要求,韋小丹堅決反對。樑某見韋小丹不從,就來橫的,強行扒其衣服,韋小丹極力反抗。這時,樑某叫來劉某幫忙,於是樑某和劉某兩人脫下韋小丹的衣服。樑某想“吃獨食”,就把劉某轟了出去,然後對韋小丹進行姦污。
事後,受了委屈的韋小丹,因害怕事情傳出去對自己的名聲不好,只好無可奈何地認了,因此一直沒有報案。她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覺得不能白白地便宜了樑某,想找樑某私了此事。案發當日,韋小丹又來到樑某家,找到樑某,提出了兩個要求:一是讓樑某過幾年與其結婚;二是如果不同意結婚的話,就賠償一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可是,樑某兩個條件都不答應。就這樣,兩人爭執不下,鬧個不休。和樑某一般大的人,不知是怎麼回事,就都來看熱鬧,樑有些掛不住臉,於是惱怒地向派出所報警,告韋小丹敲詐他。民警通過對韋小丹的瞭解,初步瞭解了案情。然後立即與聞訊及時趕來的刑警五大隊偵查員一起,開始對樑某進行突審。心虛的樑某沒過多久,就在義正詞嚴的民警面前低頭認罪。當民警問樑某爲什麼報案時,樑某承認,想利用警察來嚇唬韋小丹,不讓其再糾纏他,但卻沒想到警察辦案太認真,竟把強姦的事揪了出來。並稱自己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報警,來了個自投羅網。
(文中涉案人員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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