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評書大家單田芳再次遭遇著作權醜聞“纏身”。繼評書《十二金錢鏢》被法院認定侵權後(本報曾以《單田芳身中“十二金錢鏢”》爲題連續報道),昨天,中國國家話劇院一級編劇趙雲聲先生一紙訴狀將單田芳再次推上公堂,認爲評書《千古功臣張學良》剽竊了自己的作品《趙四小姐與張學良將軍》,請求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依法判令單田芳等5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銷燬侵權作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51萬餘元。
趙雲聲在訴狀中稱,他於1986年創作完成《趙四小姐與張學良將軍》一書,同年10月北方婦女兒童出版社首次出版該書,在國內外產生很大反響。其稱,爲創作該作品,他走訪了很多瞭解該歷史史實的知情人物,查閱了大量的歷史資料,付出了巨大的艱苦的創造性勞動。2005年12月,原告無意間收聽到電臺播出的由單田芳播講的評書《千古功臣張學良》,發現該評書內容和自己所寫小說極爲相似。爲探明事實真相,2005年12月,原告來到北京王府井書店購買了所謂由單田芳創作並播講,被告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製作,被告北京科海電子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千古功臣張學良》光盤。經比對,發現兩部作品無論是在構思、結構、情節、選材以及人物安排上都如出一轍,而且很多內容甚至完全重合。原告認爲,被告單田芳的抄襲剽竊行爲,侵犯了其對作品《趙四小姐與張學良將軍》的著作權;其他4名被告銷售《千古功臣張學良》光盤,未能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主觀方面有過錯,客觀上造成侵權範圍擴大,損害結果加重,也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要求法院認定各被告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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