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06年7月14日,陝西省安康市漢陰縣鐵瓦殿道觀內發生一起10人被殺慘案,其中殿內主持的眼球、心、肺、腳筋被剜除,心肺被烹炒。案發後,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對此案進行偵查,最終將犯罪嫌疑人目標鎖定爲邱興華。邱興華系安康市石泉縣後柳鎮一心村農民,後租住在漢中市佛坪縣大河壩鄉。
經過35天的追捕,8月19日晚8時許,公安機關將潛回佛坪縣大河壩鄉五四村住處的邱興華當場抓獲,並從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
經初步審查,邱興華對其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從事刑事審判已經七年了,我辦過許多大案要案,見慣了血淋淋的現場,以及兇案現場照片,遇到案件早已處變不驚了。然而,這次我主審的邱興華一案,被告人邱興華竟然一次殺害10人,原本慰籍心靈的道觀——鐵瓦殿竟然成了生命的墳場,現場之血腥、手段之殘忍,實爲少見,讓我不寒而慄。這起重大殺人案件震驚了陝西、轟動了全國,邱興華成爲公安部懸賞5萬元緝拿的A級通緝犯。
我被選入合議庭
由於案情重大,8月29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院長周建明參加、副院長趙曉旭主持的重大案件預備會。在會上,公佈了邱興華一案即將由安康市檢察院起訴至我院,我院黨組研究確定了該案由主管刑事的趙曉旭副院長、刑庭副庭長楊康波和我組成合議庭。由趙曉旭副院長擔任審判長,由我擔任主審法官。同時安排部署了其他部門配合協調刑庭審理好此案。
9月22日,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漢陰縣公安局就邀請安康市人民檢察院和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辦理邱興華一案的有關人員參加重大案件協調會。
在會上,我第一次翻閱了卷宗材料。看着公安機關拍的十幾冊案件照片,我明白了什麼是慘絕人寰,血淋淋的現場讓我幾天後仍然毛骨悚然,久久不能平息內心的憤怒。邱興華,一個普通的農民,爲何如此殘忍,將屠刀舉向和他一樣處於弱勢的農民?爲什麼他在殘殺10人後,還能冷靜地處理屍體,並留書燒殿?簡直是囂張至極!
更讓我無法想像的是,邱興華在潛逃期間,又在湖北搶劫兩次,致一人死亡,兩人重傷。這是一個喪失人性、泯滅良心的人!
當時,我在想邱興華到底有着怎樣強悍的身軀,竟然能在一夜之間殺死包括12歲花季少年、43歲壯男和63歲老嫗在內的10名被害人。看到邱興華被抓獲的照片,他被兩名公安民警押着,面黑體瘦。
在聽了辦案民警的案情介紹後,我對邱興華湖北隨州搶劫一案提出質疑,認爲此案還有許多需要補充的證據,公安機關非常重視,會後立即趕赴隨州補充偵查。
第一次見邱興華
9月27日,安康市檢察院公訴處打來電話說邱興華一案證據已經補齊了,現已移送到檢察院,他們準備當天提審邱興華,過兩天他們就會向中院起訴。
9月30日早上,安康市檢察院將該案報送中院起訴。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告訴我,他看完卷宗,覺得邱興華有些神經不正常。正常人白天都不會呆多久的鐵瓦殿,邱興華竟然一個人在陰森森的鐵瓦殿殺完10個人,後又轉移屍體,剜眼球、心肺、腳筋,還留書、燒殿,整整折騰了一天才走,這些是常人無法辦到的。
起初我也懷疑過,僅憑瘦小的邱興華如何做得了這些事情,翻閱完公訴人移交的主要證據複印件,我明白了,從選擇作案時間、準備作案工具,到最後留書、燒殿、潛逃,邱興華都做了充分的準備。
當天下午,我趕到漢陰縣看守所給邱興華送達起訴書副本。在和看守公安人員辦理了換押手續後,他被看守人員從所裏押了出來。
雖然在案情協調會上我見過邱興華的照片,但當他出現在我面前時,我還是無法一下子把眼前這個身高不足1.7米、長相普通、外形猥瑣的中年農民和那個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並懸賞5萬元緝拿的逃犯聯繫在一起。與剛被抓獲時相比,他白了,也胖了。現在的他和普通的農民沒有多大區別。
給他送達起訴書副本後,書記員宣讀了送達筆錄。我注意到,邱興華略側着頭,聽得很認真。宣讀之後,他似乎還不放心,又將短短一頁多紙的送達筆錄拿過去,仔細地看了一遍後,纔在自己的名字上摁下手印。
邱興華的心思縝密、以及對人的不信任打破了我對他的最初認識。他並非是外表所看到的那麼老實無能。看來他在鐵瓦殿上製造的殺戮並非一時意氣用事、盲無目的、毫無計劃的,而是有着詳細的設計和充分的準備。
送達起訴書後,我問他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對不對?他面無表情地回答“對”。然後我告訴他,從第二天起,10天以後就要開庭審理他的案子了,希望他好好回憶一下作案的過程,開庭時能將事實陳述清楚。他仍舊毫無表情地說“好”。隨後看守人員就將他帶了回去。
10月17日在開庭的前兩天,有三個農民打扮的人,手裏拿着訴狀到我辦公室門口,輕聲問:“誰是王曉?”我起身接待了他們。原來他們都是鐵瓦殿一案被害人的親屬,他們遞交了民事訴狀,要求邱興華賠償其損失。
這三個人穿着樸素、長相憨厚,其中一人已經60多歲了,滿臉悽苦,令人心痛。我告訴他們民事部分另行審理。又問他們是否瞭解邱興華的經濟狀況,他們互相看了看,搖了搖頭。我告訴他們,邱興華給他們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但是他們必須向法院提供邱興華可供賠償的財產。
聽了我的解釋,他們連連點頭稱謝,見我工作很忙,便很配合地離開了。他們走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邱興華爲什麼要傷害和他一樣可憐、貧窮的農民呢?他的血腥殺戮造成了多少家庭的悲劇。
庭審中的邱興華
10月8日,“十一”長假後的第一天,院裏便決定於10月19日下午2點30分公開開庭審理邱興華一案。考慮到案情重大,要求參加庭審的旁聽人員和媒體衆多,院裏決定將審判地點設在安康鐵路運輸法院的庭審大廳。
爲了能使庭審節奏緊湊,我一方面督促檢察院公訴處的主要辦案人員把宣讀證據和多媒體示證系統配合好,做到既能快速又能全面完整地出示證據,另一方面也在積極準備着庭審提綱。
10月19日中午12點多,我們合議庭的人員和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的有關人員早早地趕到安康鐵路運輸法院,準備着開庭的有關事宜。在鐵路法院的大廳裏,架起了六臺攝像機,中央電視臺、鳳凰臺、北京臺、陝西電視臺、安康臺等30多家新聞媒體都已到位。
下午2點30分,庭審準時開始。隨着審判長一聲“帶被告人邱興華到庭”,邱興華身着桔色囚服被兩名法警押上法庭被告席,又黑又瘦的他,見到這麼多媒體在場,先是愣了一下,但隨即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好像爲自己的震動而驕傲。他好奇地打量着不斷按着快門的記者,審判長連喊了三次“邱興華”,他的臉才望向審判席。
邱興華的確與衆不同,我以前審理過的被告人在被押上審判席時的恐懼和畏縮,在邱興華身上根本看不到。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審判長問他有無異議時,身負十餘樁驚天血案的他,非常在意起訴書中的一些細節問題。比如,起訴書中“被告人邱興華從熊萬成的房內搜出一黑色帆布包”,他提出應爲“拿出”而不是“搜出”;對於“搶得現金、雨傘、手提燈等物”,邱興華更是近乎苛責地摳起了字眼,指出只有“現金、雨傘和手提燈”,故此不應再出現“等物”字樣。他特別謹慎和注重細節,看來他爲此次開庭做了充分的準備。
庭審進入調查階段,隨着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邱興華殺人一案也逐漸明瞭。雖然事情已經過了三個多月,但是當血腥的現場照片再一次出現在媒體和旁聽觀衆的眼前時,還是讓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庭審中,邱興華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沒有異議,但堅持認爲鐵瓦殿的主持調戲了他的妻子。他認爲他的殺人行爲就像牛吃了他的莊稼,沒人管,他把牛殺了,於是有人來抓他了。他的比喻有些可笑,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的兩個事件拿來比較,他竟然說得振振有辭。
在整個法庭審理階段,邱興華的回答都十分冷靜,時不時擡頭看看公訴人和審判臺。長達3個小時的庭審,他的情緒沒有太大的波動。除了對妻子是否被人調戲的證言提出意見外,對公訴人當庭出示的證據沒有表示異議。
到被告人最後陳述時,邱興華從口袋裏拿出了事先寫好的陳述書,我注意到,陳述書是他自己手寫的。
自從我8月20日被關進漢陰縣看守所,回想我的一生,對社會、對家庭,我的心情也是不平靜的。我將面臨着死亡,我也是愛家的人,我也愛這個社會。爲一時之恨,我犯下了天大的罪,我愧爲人父,大開殺戒,神靈不容、天理不容,我願認罪服法……
我告誡後人,不要因爲一時之恨、一時之仇來報復社會,落得個千古罵名。我在這裏向社會謝罪,向被我無辜殺害的死者及其家屬親戚謝罪……
我雖然犯下滔天大罪,請社會不要拋棄我的家人,我的兒女是無辜的,希望你們伸出溫暖的手,幫助我的家人。
邱興華動情了,他的聲音在顫抖。讀到最後一段時,他擡起了一直低垂的頭直視着審判席,語氣中充盈着真誠和期盼。這是我接觸他以來,他最強烈的渴望。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沒想到他會在法庭上對自己的行爲懺悔。我想他之所以這樣做,是想讓社會接納他的子女,善待他的子女吧。
庭審結束後,休庭30分鐘,合議庭和審委會的成員在鐵路法院的四樓會議室研究此案。經過20分鐘的討論,最終做出判決:邱興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00元。
法庭當庭宣判。聽到被判處死刑,雖然在他的意料之中,但邱興華還是被觸動了,我看到他的臉抽搐了一下。隨即他被法警帶出了法庭,押回看守所。
邱興華被帶出法庭前,他提出要上訴。第二天,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的法官在漢陰縣看守所提審了邱興華,他僅就妻子被調戲一節提出上訴,其他沒有異議。
三見邱興華
10月21日,下着大雨,我趕到漢陰縣看守所給邱興華送達判決書文本。雖然判決結果他已知道,但在從見到他被看守人員從羈押室帶出來到接到判決書,他的臉一直是陰冷的,我問他上訴嗎?他立即帶着仇恨的語氣說“上訴”,我告訴他,如果上訴,從明天起10日內就要向我院或者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他點點頭,表示知道了,然後就隨看守人員回到了看守所內。
至此,這個全國矚目的案件纔算告一段落。我想到邱興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一直說的一句話:不怕36歲死,就怕死後無名。今天的庭審,如此壯觀的媒體給了他“名垂青史”的機會。爲此,他感到很高興,不管是好名,還是壞名。他終歸是出名了,但給十幾個家庭帶來的傷害該怎麼彌補呢?
三個月過去了,在邱興華製造的這場血腥殺戮中,突然爆發的人性之惡蔑視了一切生命的尊嚴。慘案給他的家庭和被傷害的家庭留下的傷痛是無法撫平的,傷痛還在繼續吞噬他們的心靈……
作爲邱興華一案的主審法官,直至審結,我仍然無法理解和評價邱興華這個人,如果在鐵瓦殿上殺人是因爲殿上的主持和管理人員得罪了他,令他造成一舉屠殺10人的慘案。那麼在隨州的農戶家裏,熱情招待他的被害人一家又有什麼過錯,令他持彎刀、斧頭砍向他們呢?邱興華的行爲是殺人成性?抑或是別的?我不得而知。我在想,我們社會應該有些機構,防範這些人,不要等到大錯已鑄,才悔之晚矣!
大事記
7月15日凌晨:
邱興華在陝西安康市漢陰縣鐵瓦殿殺10人,其主要目標是鐵瓦殿主持熊萬成,其他死者爲該殿工作人員和香客,最年幼的僅爲12歲。
7月20日:
邱興華從陝西安康乘火車逃至湖北隨州。
7月22日:
警方確定邱興華是殺人嫌疑犯。
7月26日:
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全國通緝邱興華。
7月31日:
邱興華在湖北隨州砍傷一家三口。其中一人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另兩人重傷。
8月1日凌晨:
邱興華乘K357次列車從湖北返回陝西安康。
8月10日:
邱興華的緝拿懸賞金提高到10萬元。
8月19日20∶20:
邱興華在陝西漢中市佛坪縣大河壩鎮五四村家中被抓。
9月30日:
安康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邱興華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向陝西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0月19日:
陝西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邱興華特大殺人案。當庭判處邱興華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5000元。
10月21日:
給邱興華送達一審判決書文本。邱興華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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