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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環保總局網站消息,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環保總局將採取四項有效措施,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開展。
一是完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明確各級採購方和地方環保部門在推行政府綠色採購工作中的職責及其應發揮的作用,以保證《實施意見》的有效實施和有效監管。
二是嚴格管理,加強監督檢查。要從政府採購目錄的制定、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以及政府採購預算的編制、批准上,全面落實綠色產品採購政策,促進綠色產品採購向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發展。要加強對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和綠色清單中所涉及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違反政府採購要求的處罰力度,提升綠色產品的競爭力。
三是完善綠色產品清單,擴大清單範圍。集中制定一批涉及政府採購產品的環境標誌標準,擴大清單所涵蓋的範圍,使更多的環境友好型產品進入綠色產品清單,爲政府綠色採購提供更多的選擇。
四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衆意識。對政府採購人員、招標評審專家、供應商、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培訓,同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採購綠色產品、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重大意義的認識,促進全社會構建生態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