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廣受關注的卡拉OK版權費收費紛爭,國家和廣州市物價部門人士昨日專門致電本報記者,分析了可行的KTV版權費收取模式。物價部門人士稱,國家版權局醞釀的收費手續不全,纔是此次爭論中值得關注的核心問題。
受訪的國家物價部門人士認爲,收費的立意是好的,是爲了保護知識產權,“但是程序很成問題”。兩物價部門人士認爲,合理的質疑值得重視,但同時認爲應該更加關注收費手續的程序合法性問題,“不管委託還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手續都不能不全”。
建議兩種模式
版權人授權收費
版權所有人委託行業管理部門即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收取,但是需要完備而合法的授權,同意由行業協會代行收費。中國音像協會負責人提到的100餘家會員曾經授權,該人士表示範圍過窄,以此爲由覆蓋所有版權人“並不合適”。就目前的報道來看,音像協會也不能提供完備的版權人授權。
行政事業性收費
該人士介紹,另外一種可行的方式是強制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保護全國廣大音樂電視作品知識產權的角度,行政事業性收費也不是完全無實施可能。該人士稱,行政事業性收費可由國務院通過實施,如果僅涉及部分領域,也可由相關部委聯合國家發改委發文,“但是必須使用發改委的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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